献文帝拓跋弘面对民患十分头疼,又不想大动干戈地镇压,就与公卿们商量:“朕本来是要为民除害,可惜让那些官员坏了事儿,以至于乱事频起。如今违犯的人多了,不可能把他们都抓起来杀了。我的意思是通过大赦安抚,你们觉得怎么样呢?”
元城人侯屈说:“民众逃亡做强盗,这是大罪,如今不给他们定罪就把他们赦免,乃是‘为上者反求于下’(即本末倒置,不是执行政策的人的行为),恐怕不妥。依臣所见,不如诛杀首恶,赦免余党,此举足可安定天下。”清河人崔宏(这位又是清河崔氏一族,后来鼎鼎有名的北魏汉臣崔浩正是他的长子)则说:“圣明的君主统领民众,目的便在于安定团结,而不是跟民众去较量胜负。赦免罪行虽不是正招,但却便于执行。侯屈的意思是先诛后赦,还不如一招赦免全部搞定为好!如果有人赦免了之后还不老实,到时再杀也不为晚。”
献文帝拓跋弘赞同崔宏的建议,依计执行,果然许多人就不再为乱,对于继续作乱搞破坏的少数人,拓跋嗣就不再手软,派将军于栗领兵一万前去平定,很快解决了不安定的因素。
赋税方面,在推行宗主督护制的地区,平均每户每年的户调是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外加地方征收的调外之费帛一匹二丈。且任意增加临时征调,动辄每户要交三十、五十石粟。当时官吏没有正式的俸禄,贪污、贿赂、高利贷公行。献文帝拓跋弘统治期间,大将公孙轨到上党(今山西长治北),去时单马执鞭,回来则从车百辆。拓跋统治者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在战争中,被驱迫当兵的各族人民在前冲锋,鲜卑骑兵在后驱逼。十二年献文帝拓跋弘围攻盱眙(今江苏盱眙东北)时,写信给刘宋守将臧质说,攻城的都不是我鲜卑人,你杀了他们,免得他们将来造反。
特别是献文帝拓跋弘改革后,自耕农民显著增加,献文帝拓跋弘以前,全国户数已达五百余万,比西晋太康年间增加一倍多。农业,手工业都有显著的发展。《洛阳伽蓝记》称北魏后期百姓殷富,年登俗乐,衣食粗得保障。在手工业方面,北魏后期炼钢技术有新的成就,相州牵口冶(在今河南安阳)制成锐利的钢刀。商业也逐渐活跃起来,太和以前,北方商业几乎处于停顿状态,钱货无所周流。
献文帝拓跋弘时,元淑为河东太守,当地许多百姓弃农经商。随着商业的发展,货币恢复流通,太和十九年,又重新铸造“太和五铢”钱,规定此钱在京师及全国诸州镇都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