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以来,尚书权重,录尚书省权利犹大,实际上掌管机要。新设中书省以分尚书之权,是曹魏加强中央集权的新措施。为后来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的萌芽。
为中书监、孙资为中书令,同堂机密。魏明帝时,中书监(令)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晋朝、南北朝沿置。因地在枢近,常受君主信任,号为“凤凰池”。隋改中书省为内史省,仍置监、令各一人,后废监存令。唐朝恢复中书省原名,只设中书令,不复设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