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日上午,上海市各界人士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前往龙华殡仪馆,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第五届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按市长级待遇)杨宣武同志送别。
杨宣武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11月25日14时48分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96岁。
俞正声、韩正等,来到杨宣武同志的遗体前肃立默哀并三鞠躬,作最后送别。
杨宣武同志,曾用名杨润之,1914年5月出生在陕西省延川县杨家圪台乡杨家圪台村一个贫农家庭。1928年秋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投身革命工作。193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家乡建立苏区后,1935年4月起任家乡第一任乡苏维埃政府主席,延水县工会秘书长兼文化教育部部长,子长县委秘书长,陕北省委宣传部干事。参与创建陕北党组织、陕北苏区和陕北红军的斗争。在刘志丹的统一指挥下,组织红军和游击队,粉碎了敌人对陕北的多次军事“围剿”,为保卫陕北苏区和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立下汗马功劳。
1937年冬至1939年4月,任庆环分区党委(原陕甘宁省委)秘书长、剿匪工作团主任,合水县委民运部部长。
1939年5月起任宁县县委书记兼统战委员会书记,阎锡山地下军工作委员会(沿河工委)书记兼永和县委书记、县长,县游击大队大队长、政委。曾组织带领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抗日斗争,为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46年10月起任山东省支援前线委员会秘书主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秘书处主任,华东财办党委书记兼山东省政协筹备会议党组成员。
1949年3月至1952年7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总党组干事会干事兼机关党委书记,民政厅副厅长、厅长、党组书记。
1952年6月后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省政法党组副书记。
1954年8月后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省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1954年起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1955年3月至1956年9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56年8月起,任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副省长,中共山东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等职。
1959年3月至1960年11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兼济南市委第一书记、济南市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兼第一政委。
1961年6月至1963年1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
1965年1月调到中共中央华东局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迫害。
1979年5月至1983年4月担任上海市第五届政协副主席,1992年离休。[1]
杨宣武同志是山东省第一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9年11月25日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96岁。
杨宣武同志为中国人民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奋斗了八十一个春秋。杨宣武同志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工作高度负责。在革命战争年代,他舍生忘死,赤胆忠心。“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他仍坚持真理,对共产主义事业矢志不移、充满信心。他工作有魄力,勇于承担责任,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融会贯通在各项工作中,重视抓好落实。他长期顽强地同病魔作斗争,离休后,他始终关注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如既往地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杨宣武同志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他学习阅读常年不辍,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他党性强,讲原则,守纪律,顾大局,经受了种种考验。他平易近人,体恤百姓,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他光明磊落,虚怀若谷,爱憎分明,为人正直,处事公道。他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以身作则,始终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革命情操。
杨宣武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共产主义事业。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