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良

陈树良

中文名 陈树良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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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在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91.07—1992.07,东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见习律师;

1992.07—1998.01,东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其间:1994.08定为科员);

1998.01—2002.03,东莞市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2002.03—2004.07,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

2004.07—2006.04,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

2006.04—2011.09,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1.09—2012.12,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副主委(其间:2012.11定为正处级);

2012.12—2016.06,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副主委,致公党广东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2016.06—2017.01,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主委,致公党广东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2017.01——,东莞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主委、致公党广东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2]

十一、十二届东莞市政协常委,十、十三届东莞市政协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当选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副主席。

2022年1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陈树良当选为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副主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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