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情况下,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起算,已经过去的时间不计算在新的追诉时效之内。刑法作这样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从严惩处那些一再犯罪的犯罪分子。这种情况属于追诉时效的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