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09-1983.08南开大学情报专业学生
1983.08-1988.04 天津市宝坻县科委干事
1988.04-1993.03 天津市宝坻县委办公室科员、科长
1993.03-1995.09 天津市宝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5.03-1995.07参加市委党校第八期培训一班学习)
1995.09-1998.02 天津市宝坻县林亭口镇党委书记
1998.02-2000.12 天津市宝坻县计委主任(其间:1998.09-2000.07在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0.12-2001.03 天津市宝坻县副县长、县计委主任
2001.03-2001.09 天津市宝坻县副县长
2001.09-2002.11 天津市宝坻区副区长
2002.11-2006.09 天津市宝坻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2006.09-2006.12 天津市宝坻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6.12-2007.01 天津市宝坻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7.01-2010.06 天津市宝坻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其间:2007.03-2007.07参加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班学习)
2010.06-2013.03 天津市宝坻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3.03-2015.01 天津市宝坻区委书记。[1]
2016.12-2018.03 天津市河西区委书记,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01-2018.05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2]
2018.05-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十一届天津市委委员[3],党的十九大代表。[4]
2018年5月14日,在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推进大会上,李学义以河西区委书记身份作了发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