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琥珀消石颗粒
【汉语拼音】 Hu Po Xiao Shi Ke Li
赤小豆、当归、琥珀、海金沙、金钱草、鸡内金、蒲黄、牛膝、郁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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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琥珀消石颗粒清热利湿,同淋消石。用于石琳、血淋,也可用于泌尿系统结石属湿热瘀结证者。
每袋装15克。
冲服。一次2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本品所含沉淀系有效成份,服用时将沉淀物一同服下。
2.素体虚寒者不宜服用。
密封。
复合袋,15克×10袋。
36个月。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八册WS3-B-3506-98
国药准字Z370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