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基-2-吡啶甲醛肟碘化物
C7H9IN2O
264
本品为黄色颗粒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遇光易变质;MP 225-226℃,MP 219℃(分解)。溶于水(25℃)48mg/ml;水溶液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
本品为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剂,对轻度有机磷中毒,可单独应用本品或阿托品以控制症状;中度、重度中毒时则必须合并应用阿托品,因对体内已蓄积的乙酰胆碱几无作用。静脉给药后,血中很快达到有效浓度,大剂量时还能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由肾很快排出,无蓄积中毒现象。当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如敌敌畏、1609、1059等)进入机体后,与体内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磷酰化酶而使之失去水解乙酰胆碱的作用,因而体内发生乙酰胆碱的蓄积,出现一系列中毒症状。碘解磷定等解毒药在体内能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酰基结合,而将其中胆碱酯酶游离,恢复其水解乙酰胆碱的活性,故又称胆碱酯酶复活剂。碘解磷定等尚能与血中有机磷酸酯类直接结合,成为无毒物质由尿排出。本品的特点为:①只对中毒时间不长、形成不久的磷酰化酶有重活化作用,如巳经过一定时间,磷酰化酶已老化(脱烷基)后、再不能被重活化,胆碱酯酶的活性则难以恢复。故应用肟类重活化剂,治疗有机磷类中毒时,用药越早越好。②本品对不同有机磷化合物的作用不同,一般认为对沙磷、对硫磷、内吸磷、硫特普、马拉硫磷、乙硫磷的疗效较好,对塔崩、敌敌畏、敌百虫的效果较差,对索曼无效,对罗果、氧化罗果尚有争议。③不同的重活化剂其作用的强弱不同,即对有机磷的抗毒效价不同。④给药后虽能消除肌肉震颤、肌无力等外周性烟碱样症状,但不能直接对抗乙酰胆碱的大部分效应,即不能消除中枢症状、毒蕈样症状及其他烟碱症状,故对中重度中毒患者,必须与抗胆碱药合用。⑤肟类重活化剂都是季铵盐,脂溶性差,不能进入血脑屏障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对中枢的中毒活化酶没有明显的重活化作用,故对中枢的中毒症状无明显的效果。⑥口服吸收很差且不规则,一般都通过静脉给药。
有机磷中毒。
由于剂型及规格不同,用法用量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遵医嘱。
有时可引起咽痛及腮腺肿大等碘反应,注射过快可引起心率增快、眩晕、视力模糊、恶心、呕吐、心动过缓、严重者可发生乏力、头痛、动作不协调、阵挛性抽搐,甚至抑制呼吸中枢,引起呼吸衰竭。局部刺激性较强,注射时若漏流至皮下,可致剧痛及周围皮肤发麻。
对碘过敏者(可改用氯解磷定)。
(1)要根据病情掌握剂量及给药时间,用药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测定血液胆碱醋酶活性,以作为用药指标。有机磷农药口服中毒时,由于它在下消化道排泄较慢,因此口服患者应用本品,至少要维持48〜72小时。停药指征以烟碱症状(肌颤、肌无力)消失为主,血液胆碱酯酶活性应维持在50%〜60%以上。(2)粉针可用N S或5%、10%葡萄糖溶液溶解,不易溶解时,可振摇或加温至40〜50℃。在碱性溶液中易水解,故忌与碱性药物配伍。(3)在体内迅速被分解而维持时间短(仅1.5〜2小时),故根据病情必须反复静脉给药,不宜静脉滴注(尤其是首次 给药)。老年人,应适当减少用量和减慢滴注速度。
本品与阿托品有明显的协同作用,二者联合应用时,要适当减少阿托品的用量。
注射液:20ml:0.5g
【鉴别】取本品约0.2g,加水20ml溶解后,照下述方法试验。(1) 取溶液5ml,加碘化铋钾试液数滴,即生成红棕色沉淀。(2) 取溶液10ml,加三氯化铁试液1滴,即显黄色;再加三氯化铁试液1滴,即生成棕色沉淀(与氯解磷定的区别)。(3) 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523图)一致。【检查】氰化物 取本品0.40g,依法检查(附录Ⅷ F 第二法),与标准氰化钾溶液1.0ml所得的结果相比较,应符合规定(0.0005%)。游离碘 取本品0.10g,加水3ml溶解后,加淀粉指示液0.5ml,不得显蓝色或紫色。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 (附录Ⅷ L )。炽灼残渣 取本品l.Og,依法检查(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1%。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査(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总碘量 取本品约0.5g,精密称定,加水50ml溶解后,加稀醋酸10ml与曙红钠指示液10滴,用硝酸银滴定液(0.lmol/L )滴定至溶液由玫瑰红色转变为紫红色。每lml硝酸银滴定液(0.lmol/L)相当于12.69mg的I。按干燥品计算,含碘(I)量应为47.6%~48.5%。【类别】解毒药。【贮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