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制

分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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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读

分离制是指同一层次各行政组织或同一行政组织各机构分属两以上平行的或双重的上级组织或首长的指挥或控制,者其中有些组织或机构具有很大的独立性,不受或很受上级组织或首长的指挥和控制的组织体制。[1]

分离制又称独立制,即多元化领导,是指上级的指挥、控制和监督不是集中于一位上级领导者或一个领导机关,而是分属于两个以上的平等或双重领导机关或个人的领导体制。

基本特征

地方政府中的各行政部门,既受同级政府首脑机关领导,又受上级政府同类部门的领导。因此分离制是实行二元领导的组织体制。中国行政组织体制基本上属于分离制,中国很多行政机关均实行“双重领导”域“双重负责” 制。

在分离制的双重领导体制中,有的部门实行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有的实行以上级同类部门领导为主。如监察部,即以部门领导为主。在上级部门领导为辅的体制中,有的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如气象局之类的技术性单位。

优劣分析

分离制的优点在于能防止专断独行、滥用权力,并能促使下属各单位独立工作、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发挥主观能动性;即使上级领导机关不健全或领导者不称职,一级机关仍能独立工作不致影响全局。

然而,如果发挥得不好,分离制的缺点也相当严重,容易造成各自为政、自行其是、政出多门、互不协调、重复劳动、浪费人力物力、影响国家和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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