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公安局

公司名称 沅江市公安局
成立时间 194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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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

一、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全面推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绝不索拿卡要,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法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热情文明服务,绝不冷硬横摊。不断优化110报警服务,24小时受理公民报警、求助、投诉和咨询;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优化经济建设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竭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全面提升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加强全市公安民警教育和管理;

(三)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掌握情况,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信息和对策;

(五)组织侦破各类刑事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管理全市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案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现统一指挥调度;

(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市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九)指导监督全市内部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负责对全市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一)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及其相关工作;

(十二)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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