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硒砂瓜

中卫硒砂瓜

品质特点 果肉鲜红,瓤甜爽脆
中文名 中卫硒砂瓜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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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中卫硒砂瓜果实椭圆形,果皮底色浅绿,上布深绿色条带,果实着地处有砂石垫压烙印,单瓜重5千克以上。果肉鲜红,瓤甜爽脆,种子黑褐色,果皮坚韧,厚度10毫米-15毫米,耐贮运[1]

营养价值

中卫硒砂瓜质量特色中最重要的有二点:一是因中卫硒砂瓜生产地区属亿万年前泻湖沉积区,经过“造山运动”形成的环香山山脉,砾石含硒是特殊的自然条件造成的,因此,中卫硒砂瓜含硒元素,硒含量在0.0026-0.0048毫克/千克。瓜的总糖含量5.6-9.4克/100克,维生素C含量6.2-10.5毫克/100克[1]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中卫硒砂瓜主产区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西部,是宁、蒙、甘3省(区)的交界点,海拔高度在1800米-2300米,地貌类型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台地、沙漠、山地与丘陵五大单元。土壤类型为灰钙土或沙壤土,地下水位极深,pH值7.5-8.5。铺压的砾砂富含矿物质,经自然风化分解浸入土壤,以天然方式增加土壤中钙、磷、钾等养分元素。据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调查显示,全区富硒土地成片连带,面积很广,主要分布在黄河和清水河两岸,富硒地层厚度达200厘米以上,明确了中卫沙坡头区等地的土壤硒含量比较高[1]

水文情况

中卫市降水量从南向北递减,年平均降水量为180毫米-200毫米左右;但该区域降水集中于7、8、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65%以上,该地区无河流和自然水系、水源,地下水为苦碱水。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958毫米,是降水量的10倍[1]

气候情况

“早穿皮袄晚披纱,围着火炉吃西瓜”是该地区气候特点的真实写照。中卫市深居内陆,远离海洋,靠近沙漠,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大区,蒙甘气候区。空气干燥,晴朗少云,大气透明度高,全年日照时数3142.5小时,年太阳总辐射142千卡/平方厘米,年生理辐射71千卡/平方厘米。春暖迟、秋凉早、夏热短、冬寒长,多年平均无霜期156天,年大于10℃的有效积温2529.3℃,5-8月份是中卫市硒砂瓜的重要生产季节,多年平均昼夜温差在15.5℃-12.6℃之间[1]

历史渊源

相传300多年前,中国西北出现大旱,黄土高原地区尤为严重,粮食颗粒无收,牧草枯死,百姓四处逃荒,有户农民在香山洪积扇砾石间看见生长着一片杂草,很茂盛,在大旱之年难得一见。聪明、智慧、勤劳的农民扒开杂草下面的砾石,见到砾石下面非常湿润,从中受到启发,于是开始人工将山沟中的砂石用背斗背到山中低洼地,铺了一片最原始的压砂地。适逢一场秋雨,翌年种植的糜、谷等作物喜获丰收,压砂抗旱的经验从此在宁夏中卫地区广为流传,种植的作物品种也逐步多了起来,压砂西瓜渐显高效。

据《中卫县志》山区乡镇三眼井乡记载“农牧兼营,产小麦、红黑瓜籽,盆地中压砂地为红黑籽瓜生产基地”;植物现象记载“七月西瓜、茄子上了市,瓜果蔬菜极丰富,7月西瓜上市,8月瓜果旺季”;作物布局干旱山区记载“位于县境西南部,含三眼井、红泉、景庄及宣和、永康、常乐3个乡镇山区的19个村,压砂地主要种植红黑籽瓜”。据清乾隆《中卫县志》物产记载,“西瓜红瓤、黄瓤二种;中秋,作月饼,具瓜果祀月,亲旧以果饼相馈遗”。据中卫谚语记载“一堆黄屎四两金,百个石头遍地金”,石头指压砂。中卫硒砂瓜“因旱而兴、因雨而丰”。

2004年,中卫建市后,该地政府通过充分考察论证,变劣势为优势,将硒砂瓜产业确定为山区农民脱贫增收的“拔穷根”工程,制定规划并组织群众压砂种植硒砂瓜。硒砂瓜产业在“政府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引领带动下,于2008年建成环香山百万亩硒砂瓜产业带。

“中卫硒砂瓜”的由来,一是独特压砂种植方法。经过风化、被山洪冲刷到山沟里淤积的以石炭系为主的岩石碎片,铺压在灰钙土土壤上,可以提高地温、蓄水保墒、抑制地表盐碱的积累、含有丰富农作物生长需要的营养矿物质,孕育出了独具特色的压砂西瓜,被誉为“石头缝里长出来的西瓜”,具有了“砂”的特性。二是独特地域土壤特性。据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调查显示,全区富硒土地成片连带,面积很广,主要分布在黄河和清水河两岸,富硒地层厚度达200厘米以上,明确了中卫沙坡头区等地的土壤硒含量比较高,因此,中卫硒砂瓜含硒元素,硒含量在0.0026-0.0048毫克/千克。具有了“硒”的特性。三是硒砂瓜已成为精准扶贫的主产业。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陈建国书记视察压砂西瓜产业时起名为“香山硒砂瓜”。后被广大瓜农及经销商统称为“中卫硒砂瓜”。

2006年5月6日,中卫硒砂瓜得到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的认可。

生产情况

2017年,中卫市种植硒砂瓜6万公顷,产量112万吨[1]

产品荣誉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中卫硒砂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9年11月15日,中卫硒砂瓜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中卫硒砂瓜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中卫市所辖3个县(区)10个乡镇124个行政村,包括沙坡头区的香山乡、兴仁镇、常乐镇、永康镇4个乡(镇);中宁县的鸣沙镇、白马乡、喊叫水、徐套乡4个乡(镇);海原县的关桥乡、高崖乡2个乡。地理坐标为东经104°51′22″-105°59′04″,北纬36°50′14″-37°29′34″[1]

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产地选择海拔1200米-1800米,坡度≤25°,土壤类型为灰钙土或沙壤土,土层厚度≥80厘米,铺压砾砂混合物10厘米-15厘米(砾/砂混合比例为10:1),土壤有机质含量≥0.6%,无污染源地区。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

以受市场欢迎的抗病、抗旱、优质、丰产、耐贮运、商品性好的品种为主。西瓜主栽品种以“金城5号”等中晚熟、皮厚、耐贮运、椭圆型花皮大果西瓜。

3、生产过程管理

3.1 土壤管理

对确定为压砂的耕地在压砂前耕翻3次,耕深22厘米-33厘米,每667㎡施入优质腐熟农家肥≥1000千克,再压砂,翌年种植;对老砂地,收后浅耕、松砂,并锄草、施肥。

3.2 种子处理

温汤或高锰酸钾浸种杀菌。

3.3 定植

4月中旬,土层10厘米深度稳定15℃适时点种,采取行覆膜或穴覆膜“错位”种植(行距180厘米,株距150厘米),每公顷保苗≤3750株。

3.4 田间管理

3.4.1 幼苗管理

砂地覆膜,在西瓜幼苗2叶1心、膜内温度超过35℃时通风炼苗,防止徒长、烧苗,破膜通风时间在早上十点半之前。及时间苗,人工或机械除草。

3.4.2 留瓜

中卫硒砂瓜不整枝,留瓜以第2朵或第3朵雌花坐的瓜为主,一般在第10节位以上,一秧一瓜。

3.5病虫害防治

严格按照GB/T 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中病虫害防治部分执行。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规定

4.1 适时采收

在7月中旬至9月下旬根据种植时间早晚成熟至八成时适时收获。

4.2 采后处理

采收后,依据市场需求分级、包装出售,堆放、装卸时轻拿轻放、避免机械损伤。堆放高度应充分考虑硒砂瓜的抗压能力。运输时必须批次分明,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堆放仓库地面应铺较软的稻草之类垫在下面,保持通风良好。

4.3 生产记录要求

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制度,对农业投入品来源、田间管理、产品销售等情况及时准确记录。记录档案保存两年以上供备查[1]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采摘前20天内严禁喷洒各种防病防虫农药。

产地环境严格执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标准:

食品污染物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标准;

农药残留量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标准:

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西瓜》(NY/T 427)标准[1]

专用标志使用

1、包装

每一包装箱内只能装同一等级的中卫硒砂瓜,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运输

交通方便的地方,运输车直接开到瓜地里装车。运输车要用稻草垫子作为隔垫,保护瓜皮不受搓伤挤伤。车箱的左右右两侧的草垫要固定好。装车时,递瓜和装瓜相互配合,按照硒砂瓜椭圆形的方向对整齐,保持它们之间的缝隙达到最小程度,避免在运输途中相互碰撞挤压,造成损失。装车完成后,要盖上车棚布,用绳索固定,绑扎紧实牢固,运往目的地。

3、贮存

贮存时宜在通风、阴凉、清洁卫生的场所进行,堆码整齐,防止挤压损伤,防日晒、雨淋、冻害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长期贮存时,应存入低温冷库,贮存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贮存,存入前应逐步降温预冷。贮存室有适宜的温度和空气相对湿度。在贮存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病瓜立即清除。

4、标志使用规定

①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A、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B、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C、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D、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A、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B、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③自觉接受登记证书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A、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B、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C、正确规范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④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⑥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⑦标志使用人在产品或产品包装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产品名称组合型字样,产品名称为申请登记产品名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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