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贯彻实施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负责其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级非税财政收入的组织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管理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及票据使用情况。
(三)负责汇总公布非税收入项目、审核、汇总、编报非税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非税收入的收支活动。
(四)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协助财政监督部门查处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承办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和衡阳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主要职责,衡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组织全局性的会议;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信息、调研、宣传;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接待、档案、信访工作;负责办公设施、加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局机关经费开支的审核与报帐工作;负责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和收费减免的审核与报批。
(二)票据管理科
负责票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票据和往来结算票据的领购、保管、发售和缴销;负责省授权的票据监印;负责对各县市区票据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负责市本级票据的日常审查和年检;负责查处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征收管理一科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各种专项收费收入征收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负责罚没收入的征收入库和管理;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政府性基金、公益性集资、水利建设资金、防洪保安资金、排污收入的征收,并督促缴存财政专户和国库,负责分管范围内收入计划的编制与下达,研究分析其完成情况。
(四)征收管理二科
负责城市资源性收入征收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负责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矿产资源补偿收入的征收入库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灯箱广告拍卖收入等收入的征收,并督促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负责监缴国有资产的收益;负责分管范围内收入计划的编制与下达,研究分析其完成情况。
(五)稽查科
负责对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或收取、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进行稽查,承办上级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交办的非税收入稽查任务;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非税稽查工作;负责对全市非税收入违纪违法举报的承办及查处工作,以及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检查监督工作。
衡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局长(副处级)1名,副局长(正科级)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
衡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何小平
衡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唐华山
衡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尹快平
衡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邓勇华
地址: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
邮编:4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