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调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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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横向比较法是通过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在同一时间范围内发展状况的比较,来把握事物发展变化的渊源、进程、趋势及其本质。这是把事物放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同左邻右舍的相互比较中认识事物的方法。它能揭示出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矛盾,辨别出事物之间的异同或高下。纵比与横比的方法既是相互区别的,又是辩证统一的。因为客观事物本身的发展既有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纵向联系,又有同周围事物的横向联系。把纵向比较法和横向比较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扩展人们的视野,开拓思路,提高多角度、全方位考察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比较法,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可比性,即相比较的事物要具有某种共性,能用同一种单位或同一个标准去衡量,如社会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比较,则必须是具有相同含义和相同计算口径的统计指标。二是要对事物的内在本质进行比较,不能满足于事物外在属性和数量的比较。要把量与质、外与内的比较结合起来,进行综合的整体的比较。三是要有统一的科学的标准。定量比较要有精确统一的单位,定性比较也应有统一的相对稳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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