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来,宜宾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为维护宜宾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近几年来,在上级院和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推行检察改革,实行检务公开,规范检委会日常工作,试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工作岗位双向选择,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连续十二年受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办公室,负责人陶勇,主要职能负责本院公文处理,检察信息,督查督办,机要保密,检察统计,检察档案,重要会务,新闻发布,检察宣传。
政治部,负责人窦铁东,主要职能负责院党组的秘书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市检察院机关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编制、人员工资、干部任免、晋级、调配、考核、奖励、离退休等工作,协同党委对区、县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考核、配备,指导区、县检察院政治工作。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传教育处、综合处。
反贪局,负责人吕伟,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的指导,直接立案侦查辖区内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组织、指挥、协调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反贪局内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
侦查监督处,负责人刘晓波,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审查决定逮捕、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执行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市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对市公安局的侦查活动依法实行监督。
公诉处,负责人倪晓鹏,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市检察院负责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对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一审、二审、再审审判活动和执行死刑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人李进,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进行指导,直接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监所检察处, 负责人周青,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刑事案件判决裁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指导区、县检察院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查办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重大犯罪案件,办理在押罪犯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案件。监所检察处内设派驻宜宾市看守所检察室、宜宾监狱检察室、汉王山监狱检察室。
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人李延军,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审查区、县检察院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对区、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中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
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人谢松柏,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人的自首,查办本院管辖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罪案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与其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检察技术处 ,负责人叶旭东,主要职能负责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技术工作和通信、信息技术工作。直接受理和承办案件的法医检验鉴定、司法会计检验鉴定、文书司法鉴定、刑事照相录音录像,参与有关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
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冯鹰,主要职能负责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应用法律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司法解释建议、请示和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承办区、县检察院有关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研究室内设检察委员会办公室、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
监察处 负责人刘照秦,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政纪监察工作的指导,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执纪检查,受理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行政装备处 负责人何蕾,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检察系统的物资技术装备、交通工具、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市检察院机关办公办案经费、装备物资的申请、核算、管理,负责市检察院机关的财务、房地产、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机关环境秩序管理。
法警支队,负责人陈家云,主要职能负责保护本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装备建设、教育培训、警衔管理,协调跨区域重大警务活动等。警务处对外称“司法警察支队”。
熊启然: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2][3]
蔡晓东: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4]
王朝勇: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2019年7月23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