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颁布,到2007年全国工商联《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再到2008年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颁布,再到2010年五部委颁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说明中国的风险管理已经从理念步入实操阶段。一些大企业由于风险意识的提高,设置了自己的“风险管理”岗位。较早时期,《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是央企摸索前进的核心法宝;之后,随着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ISO-31000“风险管理原则与指引”的出台,企业风险管理的具体操作方向则变得更加清晰明确。归根结底,中央企业实施风险管理不是一件暂时的应酬,而是走一种系统、持续、稳健与全面的改革发展之路。针对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政府与国际标准的压力是环境,企业高层的决心是关键,专业人员的技能是落脚,企业全员参与是最终。一句话,落实风险管理的实施,靠得是“知道什麽是风险管理,并且如何实施风险管理的技能性人才”。
发展中国特色的注册风险管理师, 提高我国企业风险管理人员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已变得迫在眉睫, 这同时也是社会发展、会计事业成熟的强烈要求。据统计,中国的风险管理人才缺口达100万,企业经营管理面临着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型的巨大挑战,在我国推行风险管理的职业化,培养职业的风险管理师已势在必行。
中国注册风险管理师是根据我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要求,根据《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具体指导,为了配合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审计署、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精神要求,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中国企业联合会开展本土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注册风险管理师。 2004年9月,COSO发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的最终文本,2005年1月8日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6月6日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7月18日,全国工商联引导民企风险管理推出《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指引手册》,2009年11月15日,ISO发布了《ISO31000: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2009年ISO发布 《ISO 31010:2009 风险管理 - 风险评估技术》,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我国成为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第三个要求对本国企业实施全面内控风险审计的国家。2010年9月20日国资委将制定下发《中央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
据初步测算,未来的两年内,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置内部控制部门,所需配备的专职内部控制师如按每家公司总部3-5人、各分公司10人左右计算,直接影响的就业人数将超过3万人。如果按照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发布会上提出的要求:“培训范围要力争做到‘全覆盖’,既包括上市公司又涉及非上市企业;既涉及企业高管层又面向相关操作人员;既面向注册会计师又涵括相关政府部门监管人员,以及高等院校相关人员”,涉及的潜在就业人数将超过100万人。
2012年中国企业将进入风险管理的全新时代,国家和企业将对风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定编、定岗、定责。“注册风险管理师”将是新生高薪职业。专家预测:未来10年,中国需要至少10万企业风险管理师,需要100万风险管理专业人才,从目前美国风险管理师年薪百万(美金)和香港风险管理师的年薪500万港币的趋势来看,未来中国的风险管理师也将是百万年薪一族。
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管理层必须聘用在风险管理领域技能熟练又可信赖的专业人士。《注册风险管理师》岗位培训有利于学员能够掌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建设所需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要求、设计与实施风险防范和舞弊控制实务技能、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的指标与技术方法,协助企业实现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
(1) 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建设政策支持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机制”。 2004年9月,COSO发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的最终文本。 2005年1月8日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2005年6月,在财政部、国资委和证监会联合上报的《关于借鉴〈萨班斯法案〉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同意“由财政部牵头,联合证监会及国资委,积极研究制定一套完整公认的企业内部控制指引”。 2006年6月6日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2008年6月,在借鉴和吸收国际监管新理念的背景下,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 2008年7月18日,全国工商联引导民企风险管理推出《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指引手册》。 2009年11月15日,ISO发布了《ISO31000: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2009年ISO发布 《ISO 31010:2009 风险管理 - 风险评估技术》。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又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这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我国成为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第三个要求对本国企业实施全面内控审计的国家。 2010年9月20日国资委将制定下发《中央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 (2) 加强职业培训政策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2010年10月27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 )中强调要“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应用人才。”决定中还指出:“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要责其纠正并给予处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是1979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成立的第一个全国性、经济类型的社会团体,是企业、企业经营者的联合组织,由企业界和有关经济、科研、新闻工作者以及有关企业工作者团体组成。中国企业联合会拥有56.4万家会员企业、36家全国性企业团体、43个省级企业联合会、260家各地方工业城市企业联合会,也是代表中国加入世界雇主组织的唯一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各类培训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和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培训;负责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日常工作;负责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开展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承办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承办部属单位有关业务培训项目;开展有关培训者培训;协助实施有关涉外项目;承办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作为国家批准的指定出国(境)培训机构,承办部有关出国培训活动;开展全国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培训;承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有关培训的基础研究和基础建设工作;面向社会提供课程设计、师资配备、培训课题研究、教学管理等培训服务,配合做好教材编写;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远程教学活动;负责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网站建设;负责部育慧里办公区的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认证对象
(1)企业风险控制与决策岗位的高层领导(主管风险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或企业中位居控制管理高层的决策参与者等);
(2)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审计部门负责人等 ;
(3)企业风险与危机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如:首席风险执行官、风险总监、企业内控负责人、风险经理、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务人员等;
(4)企业风险责任人及负责行业风险管理监管的公务员;
(5)咨询顾问公司中的专业顾问、企业模型设计师或问题诊断师及律师;
(6)在第三方风险评估、认证机构的专业人员 (信贷部门,企业评级机构,各类商业行为调查审计机构等)。
(1)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管理工作满二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工作满三年; (3)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工作满五年。
(1)《注册风险管理师认证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 (3)其他各类职称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工作证明原件两份; (4)8张二寸免冠近期白底彩色照片(背面用铅笔书写姓名)。[1]
标准培训模块12个,共48学时,培训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考前辅导。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概论、风险信息管理、企业危机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审计、公司治理与风险评估、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公司金融与财务策略、企业操作风险管理、企业资本运营风险管理、企业并购重组风险控制、企业决策与风险管理、企业内部控制
全国统一收费标准为:820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考试费、阅卷费、考前培训辅导费、专家评审费、认证费、证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