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辉

刘光辉

中文名 刘光辉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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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安徽阜阳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

1990.07——1993.09,安徽太和县第一中学教师;

1993.09——1996.07,四川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96.07——1997.09,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副主任科员;

1997.09——2000.12,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主任科员(其间:2000.03——2000.07,在四川省委党校省级机关分校第18期中青班学习,1997.01——1998.01,下派凉山州盐源县文教局任副局长);

2000.12——2004.06,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副主任;

2004.06——2007.12,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7.12——2010.11,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主任;

2010.11——2013.05,四川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其间:2012.10——2012.12,在国家行政学院第25期主体班学习);

2013.05——2016.08,四川省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08——2017.05,四川省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7.05——2017.07,四川省纪委常委,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2]

2017.07——2021.12,四川省纪委常委;

2021.12——2022.01,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3][4]

2022.01,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5]

现任四川省纪委常委、省纪委监委机关一级巡视员,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6]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27日,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刘光辉当选为四川省纪委常委。

2017年7月6日,四川省决定,刘光辉不再担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21年12月15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刘光辉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6]

2021年12月,四川省委批准:刘光辉任中共成都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3]

2021年12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刘光辉为成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4]

2021年1月26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刘光辉当选为成都市监察委员会主任。[5]

2022年4月29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刘光辉当选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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