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至1999年3月,垦利县乡镇企业局办事员;
1999年3月至2000年11月,垦利县乡镇企业局支部委员、工会委员;
2000年11月至2002年1月,垦利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1.09—2003.12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业余本科班在职学习;2001年5月至2002年5月挂职任垦利县黄河口镇党委副书记);
2002年1月至2006年11月,垦利县垦利镇党委副书记(期间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业余本科班在职学习);
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垦利县垦利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垦利县垦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12月,垦利县永安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垦利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年2月至2016年5月,垦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
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东营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
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局长(主任)、党委书记,东营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东营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东营市东营区委书记,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东营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东营市东营区委书记、区委常委,党校校长[3];
2022年2月,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23年8月辞去)[4],东营市东营区委书记、区委常委,党校校长[5];
2023年8月,临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沂河新区党工委书记[2][1];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2019年7月,东营市政府决定,任命苟宏水为东营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主任[6]。
2020年2月7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苟宏水为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主任[7]。
2021年12月13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苟宏水拟继续提名为县(市、区)委书记人选[8]。
2022年1月14日,中国共产党东营市东营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苟宏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东营市东营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委员[3]。
2022年2月26日,东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苟宏水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5]。
2023年8月4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苟宏水拟进一步使用[9]。
2023年8月29日,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苟宏水为临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
2023年8月31日,东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苟宏水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4]。
2021年1月,被公示为山东省“勇于创新奖”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