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盐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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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盐务管理局

黄山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黄山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 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 工业盐的 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 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 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 防伪标志 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 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 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盐政科、市场发展科、运销科。
   领导介绍:
  市盐务局局长、市盐业公司经理:吴悦明。
  市盐务局副局长、市盐业公司副经理:方金有。
   附注:黄山市公司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与市盐务局为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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