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吕鸣[2]
副区长:关也彤、陈筱洁、章维、陈帅[3][4]、吴伟平[5]、黄恩伟[6]
1、执行上海市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虹口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虹口区区府办
上海市虹口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虹口区商务委
上海市虹口区建设管理委
上海市虹口区科委
上海市虹口区区卫生健康委
上海市虹口区国资委
上海市虹口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虹口区司法局
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
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上海市虹口区审计局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
上海市虹口区区文化旅游局
上海市虹口区体育局
上海市虹口区绿化市容局
上海市虹口区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虹口区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虹口区民防办
上海市虹口区区应急局
上海市虹口区投促办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虹口区区税务局
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集聚办
上海市虹口区综开办
上海市虹口区旧改指挥部
上海市虹口区机管局
上海市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虹口区区金融工作局
上海市虹口区合作交流办
上海市虹口区外事办[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