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高香[2]
副区长:朱效洁、丁炯炯、[4]陆祖芳、魏晓栋[5]、周佳(挂职一年)[6]、曹发山(挂职一年)[7]、汤东英[8]、季倩倩
1、执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嘉定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嘉定区民政局
嘉定区司法局
嘉定区财政局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嘉定区水务局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嘉定区审计局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体育局
嘉定区统计局
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定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嘉定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嘉定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