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09月至1987年07月,在昭通警校读书。
1987年07月至1989年01月,在曲靖市师宗县公安局五龙派出所工作。
1989年01月至1991年11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公安局秘书科副科长。
1991年11月至1994年11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4年11月至1998年01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8年01月至1998年04月,主持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分局工作。
1998年04月至2000年09月,任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0年09月至2003年05月,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麒麟区公安分局局长。
2003年05月至2004年02月,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4年02月至2006年07月,任红河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年07月至2009年12月,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9年12月至2013年03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13年03月至2015年08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5年08月至2017年07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2017年07月至2018年01月,任天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2018年01月至2022年05月,任天津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2][3]。
2022年05月,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
2009年12月25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免去范华平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董家禄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悉,范华平已到曲靖履新,任曲靖市委副书记,而董家禄则升任省公安厅副厅长。
2017年7月17日,经研究,董家禄拟交流任省(市)公安厅(局)长、党委书记[4]。
2017年7月25日,天津市干部公示,任命董家禄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5]。
2017年8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董家禄为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长(兼)[6]。
2017年8月,云南省政府决定,免去董家禄云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职务[7]。
2018年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家禄为副市长[8]。
2018年3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董家禄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9]。
2022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决定任命董家禄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
2022年5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董家禄不再担任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长(兼)职务[3]。
2022年5月3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免去董家禄的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