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文名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姓名 徐哲
区位 洛阳市洛龙区
目录导航

法院简介

1955年,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现址坐落于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1号。下辖16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下辖45个人民法庭。

机构设置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办公室、审判保障局、审务督查局、政治部、立案一庭、审判管理局、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破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等26个部门,以及驻伊滨区综合审判庭一个派出机构。

法院建设

今年以来,洛阳中院以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案件质效、一流的保障水平、一流的司法公信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立案环节,推进“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对案件一站式、集中式解决;实行“法官村长(社区法官)”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调解,被评为全国“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最佳案例”;派出首席服务官、法官联络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自主创新、健康发展助力;设立“涉军维权合议庭”,深入基层连队开展普法教育,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出积极努力;连年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关爱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等活动,坚持“立案、审理、调解、执行”四个优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采取曝光“老赖”、发布“限高令”、追究“拒执罪”等方式,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线,开通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微视,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视频直播、网络司法拍卖,确保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机构领导

院长:徐哲[1]

副院长:牛振宇、胡博文[2]、王振中、刘云峰、张艳红[3]

机构荣誉

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获得全省先进法院,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知名案例

  • 洛阳种子案[4]
  • 洛阳性奴案[5]
  • 胡万林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6]
  •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7]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