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09——1984.07 河北农业大学农经系农经专业学习
1984.07——1986.04 沙河县东户乡人民政府农经员
1986.04——1986.05 沙河县东户乡农工商联合公司副经理
1986.05——1988.10 沙河县东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988.10——1989.06 共青团邢台地委秘书科科员
1989.06——1990.08 共青团邢台地委学联秘书处副秘书长
1990.08——1993.07 共青团邢台地委学少部部长
1993.07——1994.02 共青团邢台市委学少部部长
1994.02——1996.12 共青团邢台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6.12——1997.02 南和县委常委
1997.02——1997.11 南和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
1997.11——2002.05 南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00.07-2001.06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2.05——2005.01 南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5.01——2005.08 邢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党校副校长
2005.08——2007.07 邢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党校副校长、讲师团主任(正处级)
2007.07——2010.04 邢台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正处级)
2010.04——2010.12 邢台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0.12——2013.04邢台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3.04——2013.06 清河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
2013.06——2015.07 清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5.07——2016.12 隆尧县委书记
2016.12——2017.02 隆尧县委书记兼河北隆尧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7.02——2017.04 邢台市政协党组成员,隆尧县委书记兼河北隆尧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7.04——2019.12 邢台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隆尧县委书记、常委、委员兼河北隆尧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9.12 邢台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7年2月23日,中共隆尧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国印为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委书记。[1]
2017年4月9日,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李国印当选邢台市政协副主席。[2]
2019年12月23日,河北省、邢台市委的任免决定:李国印不再担任中共隆尧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8年3月29日,河北省政府召开公开约谈邯郸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磁县、隆尧县、无极县、邯郸市永年区、武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
约谈指出,邯郸市是2017年全省唯一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降反升的设区城市;5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或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降反升10%以上,环保部强化督查、省大气环境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反映出大气污染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等问题。约谈会上,邯郸市市长和5个县(市、区)委书记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和整改承诺。
2018年4月28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其中,在不合格的县(市、区)中,武安市、邯郸市永年区、隆尧县、无极县、磁县依次名列最后五位。
因2017年当地空气质量恶化,2018年5月,河北省对邯郸市和5县市区有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其中,邢台市政协副主席、隆尧县委书记李国印,因违反工作纪律,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未正确履行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该市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恶化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