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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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申报

  电子申报即数据电文申报方式,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形式办理的纳税申报。

  电子申报是目前国际上正在兴起的纳税申报方式之一,我国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深化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对电子申报已开始了尝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这一规定,纳税人采用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的,还应在申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数据的书面材料报送(邮寄)税务机关;或者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保存,必要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出具。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电子申报的准确性,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实行电子申报。

  电子申报的适用对象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他具备电子申报条件的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规范》进行开发,适用于新的增值税申报办法和国税系统所有税种的申报。该系统已经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统 一测评。

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一)电子申报产生的背景

  1、从需求方面来说

  (1)税收e化(税收电子化)的需要

  近几年各级税务机关认真实施“科技兴税”的战略,税收e化是重要的措施和目标,而税收e化的关键是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尤其是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后,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只有采用先进的申报手段,才能既保证数据准确、完整、及时的采集,又使纳税人办税方便,节约申报时间。

  加强税务稽查,采用先进的计算机选案方法,需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每个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及更多的申报信息,只有使用电子申报方式才能为计算机选案采集准确、完整、充分的原始数据,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方法以及有效的数据保存手段。

  (2)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标志信息技术革命的Internet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Internet正在把个人、企业和政府紧密联系起来,政府利用网络的巨大沟通优势,为民众服务已是大势所趋。在 1999年的“政府上网年”,政府、部委纷纷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网络与民众沟通。政府电子化,尤其是税收电子化已是必然趋势。

  (3)企业、纳税人的需要

  税制改革后,企业不仅申报每户企业的信息,还要申报发票(增值税)和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信息,信息量大量增加。此外,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申报的信息已经使电子信息可以采取多种电子申报方式。

  国内纳税人中个体工商户占很大比例,个体户主要为核定征收,申报信息比较简单,因此可以采取电话或银行卡等电子方式申报。沈阳市在1993年进行了试验,效果良好。

  (4)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电子商务是Internet发展的必然产物,电子商务自身的特点决定了需要一种新型的申报方式与其相适应。而电子申报的电子化及淡化时间空间概念的特点恰恰可以满足这一需要。因此,应积极推进申报方式的改革——从纸质申报方式向电子申报方式的转化,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2、从可能方面来说

  (1)技术的发展,为电子申报的应用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电子商务技术(加密技术、电子签名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实现电子申报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作为电子商务及电子申报基础的电子签名也逐渐被各国法律所认可。同时,电话、计算机硬件价格的下降,促进了电话、计算机的普及,为电子申报的应用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2)税收e化的发展为电子申报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软、硬件基础

  我国税收e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e化水平大大提高,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金税工程顺利实施,全国己有40多万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发票信息的采集用IC卡、软盘、OCR的方式。国税系统己建成覆盖总局、省局、市级、县级四级计算机主干网络,总局至省级地税局己联网,许多省的地税局也建成省级、市级、县级三级计算机主干网络;在城市级因地制宜地建立城市级计算机广域网;有些地区还实现了与工商管理局、银行的连网。以“征管信息系统”为主的业务电子化己全面开展,税收e化的条件己具备。截至2000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拥有中小型机844台、服务器1.5157万台、PC机近25万台。这一切都为电子申报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软、硬件基础。

  (3)人员、组织、资金上的保障

  税务干部的计算机知识及业务知识决定电子申报的推广效果。截至2000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内共有计算机技术人员2.6万名,他们大部分工作在一线,有较强的计算机专业及税收业务的知识和实践。系统内业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这几年有很大提高,税务总局每年组织计算机应用培训,并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税务系统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证书”,从人员上保证电子申报的顺利推广。从税务总局到省、市、县税务局都相应设立了信息中心,部署、管理税务系统的计算机应用工作,为电子申报的推广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自94年以来,在税收电子化方面的投资每年都在10亿以上,仅2000年,全年的电子化工程投资总额就达到20.6719亿元。

  (4)法律上的保障

  2001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税收征管法》中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这说明电子化的申报数据已经具有法律效力。

  (5)纳税人的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

  部分纳税人的财务电算化水平大大提高,信息化意识大大增强。大多数的大、中企业已经采用计算机核算其经营活动,进行帐务处理,加工会计报表,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商贸活动。企业计算机应用水平的提高,为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提供了可能。

  (二)实行电子申报的意义

  经国内许多城市的应用试点,结果表明:电子申报能够解决以往工作模式中的数据采集问题,实用性好、可操作性强。利用电子申报这一手段实现税企联网,可全面掌握每个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并可进行科学、公正的分析,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准确性,增强税务部门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威信,加大税务执法的力度,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创造一个更加协调有序、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使税务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电子申报的实施对税务系统和国家都有着重要意义,表现为:

  1、真正体现新《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义务,同时明确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职权关系。电子申报后真正实现了纳税人对申报数据正确性完全负责。规范税务工作,实现依法治税。

  2、电子申报的实施可以使申报数据的采集扩大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以及发票数据。使用电子申报,减少了人工干预,提高了信息采集的准确度。

  3、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一方面,电子申报的无纸化(目前还要保留纸质文件)节省了纳税人报送申报表、财务报表的成本,同时免去纳税人申报的交通费及时间消耗,降低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成本;另一方面,省去了税务机关开具税票的纸质成本。同时,电子申报可大幅提高数据交换效率,缩短申报纳税各个环节的时间,从而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准确入库。

  4、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采用远程电子申报,真正实现了10×24小时的申报期,克服了时间及空间上的限制。在征收期内,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完成其纳税申报义务,彻底消除申报排队现象。

发展的趋势

  税收电子申报是指纳税人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纳税数据以电子信息形式出现,又称“无纸化申报”,电子申报可以通过载体(比如IC卡、软盘等)传送信息,也可以利用电话或者计算机、网络直接传送,完成纳税人申报义务。电子申报作为一种新型的申报方式,以其高效、快速的特点,被西方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从90年代开始将电子申报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并获得成功,现已推广到其他税种的申报。由于我国的税制结构、征管体制与管理水平、国情等原因,电子申报并没有在我国得到广泛使用,然而近几年在一些发达地区,如深圳、厦门、青岛等地相继推广使用形式多样的电子申报,为电子申报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由于税务系统与外界的信息交换主要包括纳税人信息和跨部门、跨行业信息,根据计算机及通讯技术的现有水平及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EDI发展现状,税务系统将逐步采用因特网(Internet)+EDI的方式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

  首先纳税人方面,采用上述方式不仅能进行电子申报,同时还能完成其它如税法查询等多方面功能。纳税人只需在个人电脑上运行导航软件(如Nescape或 IE),登录到税务局的“电子申报系统”或“税法咨询”主页上,即可完成相应的功能。EDI中心还能对系统传输的电子申报数据进行安全性审查。

  从税务局方面考虑,有以下优点:

  减少投资。EDI现有计算机系统和中继线,使税务机关无需巨资购置,仅需开发部分软件;

  因为EDI服务中心可提供日常的技术咨询服务,所以可适当减少税务系统自身在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方面的工作量;

  EDI具备提供电子数据交换的安全服务功能,如防假冒、报文丢失、篡改、报文信息泄露等等,同时由于国内已制定了相关方面的法规,在某种程度上能解决电子数据的法律问题;

  为实现工商、税务、海关、银行等部门的多向联网提供便捷手段,为跨部门EDI应用提供必要的基础。当前,各个行政、经济部门如工商、海关、银行都在加快本系统的网络建设,由于多方面因素,这些网络普遍缺乏开放性。把这些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后,通过政府部门的协调和大力支持,可以方便地实现网络间的连接,把现行网络建设成为更先进、快捷、方便的开放式网络,为跨部门EDI应用提供必要的基础。届时,税务系统和银行、海关、外汇管理、运输及其它相关部门将能通过EDI系统更及时、有效地交换各种电子单证信息,以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

应用

  纳税人为了按时进行各种税收的申报,每月都要数次到税务部门填写申报表单,递交申报表。税务部门和纳税人都是采用手工处理,速度很慢,经常造成纳税人大量排队等候的状况。纳税人呼唤可以减轻他们排队等候的报税方式的出现。

  电子申报并非近几年才有,1994年,国家将税务机关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机构后,开始推广电子报税。采用了OCR/OMR方式、电话方式、银行储蓄卡、软盘申报等申报方式;1995年比较多地采用了专用申报器方式;1997年以来,电子申报发展非常快。国税系统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一般纳税户采用该系统,增值税销项发票数据用IC卡与软盘申报采集,进项发票数据由税务局用扫描仪采集;个体纳税户采用电话报税方式;企业采用网上报税方式,这些不仅是Internet迅速发展的结果,并且是电子商务时代的要求。

  现在,由于加强了税收信息化建设,尤其是采用电子报税方式,加上邮寄申报等辅助措施,税务部门办税效率大大提高。目前,普遍采用的电子申报方式是:在全部纳税人中推广使用计算机远程电子申报、在小规模纳税人中推广使用电话和银税联网自动划缴税款,在个体双定业户中全部采用银税联网信用(自动划款)纳税方式。

办理

  (一)凡实行电子申报纳税的企业,不论企业在申报的当期有无营业收入,是否盈亏、有无减税、免税等情况,都必须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实行纳税申报的电子数据传送,实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对所申报的电子数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纳税人所传出的电子数据,一经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系统确认并接收,那么表明纳税人已申报成功,纳税人的数据已作为档案存入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系统。

  (二)参加电子申报的纳税户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完成电子申报,并且及时接收回执,纳税户不能只发送信息而不接收回执。接收回执必须以第二次回执确认“申报成功”,方可认为完成本项目的申报。在完成电子申报后,纳税人还必须同时向所属的税务所邮寄或送达各类纸质申报表、附表、财务报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表等有关申报资料。

  (三)纳税人须在申报前三天将应缴税款的足够资金划入纳税专户银行的帐户。税务征收部门在接收到纳税户电子申报数据后,开出税收缴款书,交专户银行划交税款。如纳税人在规定缴纳入库的期限内,发生专户银行帐号上没有足够资金,到期不能缴款的,税务部门将按滞纳处理,催交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关于税收缴款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缴款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5号)精神, 通过上海财税网站下载扣款银行《XX银行上海分行电子报税付款通知》,作为纳税人的缴税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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