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各级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厅、局是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领导、管理所属教育事业的办事机构,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单位级的按指挥的层次,多数单位分基层、中层、高层三级,规模小的单位分二级管理。高等学校一般分三级管理,即校(院)、系(处)、科室三级。规模较大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增设其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