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确定为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两大系统。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般是指业务管理机构,属事业单位性质,主要职责是收缴和调剂运用保险基金。
我国的最高经办机构应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在各地的系统分支机构一般称为“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工作内容包括:
(1) 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如个人帐户);
(3)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与转移;
(4) 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咨询;
(5) 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
(6) 离退休待遇给付;
(7) 基本养老保险现收现付与积累基金的管理;
(8) 本统筹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付计划的制定。
1、常见的通道,电话咨询12333,各地不同城市的社保政策会有差异,一般各地城市的社保咨询电话为区号+12333;
2、网络通道,各地城市社保机构一般都会开通网上在线服务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社保政策资料学习、政策问题咨询等。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在各地的系统分支机构一般称为“社会保险基金中心”,而对外对接通道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个人,针对于个人参保用户会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当地户口才能正常到社保局缴纳社保,且缴纳的为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2、企业,对于企业用户是没有户口限制的,而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为职工社保,包括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和失业五险。
3、第三方代理机构,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的外地户口个体及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可通过第三方形式缴纳社保,社保代理对于这类人群确有帮助,操作有简有繁,好易保,网上社保服务平台在线操作就比较方便。
目前上海各项社会保险是在依托各相关管理部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们建立的时间不一,致使上海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在总体上形成了“分头组合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养老保险的管理体系是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浦东发展银行。医疗保险的管理体系则是市卫生局、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市医疗保险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浦东发展银行。
失业保险另设立了一套管理体系。这种分头组合管理体制不仅存在于不同的保险险种之间,也存在同一保险险种内,如失业保险分为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企业单位失业保险由市劳动局、劳动服务公司以及劳动服务所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由人事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社会保险部负责。这种分头组合管理的体制,随着上海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深入,已在管理工作和资金运转上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1、政出多门,政策上缺乏协调。
2、管理机构重叠,成本高,效率低
3、基金管理不规范,风险大。
4、社会化管理程度低,企业事务性负担甚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