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聘

朝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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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朝聘【朝聘】古代宾礼之一。为诸侯定期朝见天子的礼制。诸侯朝见天子有三种形式:每年派大夫朝见天子称为“小聘”;每隔三年派卿朝见天子为“大聘”;每隔五年亲自朝见天子为“朝”。

先秦朝聘

 朝是侯国君主朝见周王﹔聘是侯国间有事故﹐彼此派遣卿大夫存问。朝见或聘问有一定仪式。朝﹑聘者进见受朝﹑聘者时﹐要献送表明自己身分的珪璋﹐为“执玉”。受朝聘者则先“辞玉”﹐后“受玉”﹐再“还玉”。其间使臣还要向受朝﹑聘国献送车马和方物﹔受朝﹑聘者对来朝﹑聘者馈赠腊肉﹑牲畜和刍米等物﹐以示答谢。 

    按照周代礼制规定﹐诸侯国君主要定期朝见周王﹐向他报告治理侯国的政绩﹐并献奉财物(即职贡)﹐否则要受到贬爵﹑削地﹑讨伐等处罚。朝见表明诸侯对周王具有政治上的臣属或从属及经济上的贡物关系。 

    春秋时﹐诸侯国君主朝见周王的事例已不多见。鲁国君主朝见周王仅有两次﹐齐桓公一生未朝周王。随着周天子地位下降﹐一些诸侯国成为霸君。他们在礼制上虽无受朝见的权力﹐但却凭借霸主地位迫使中﹑小侯国与其形成主从关系。昔日侯国的聘问﹐事实上已转化为“朝见”。当时﹐中﹑小侯国君主“聘问”霸君的事例很多。公元前545年﹐齐﹑陈﹑蔡﹑北燕﹑胡﹑沉等六国君曾共同“聘问”晋平公。鲁君“聘问”晋君有十二次﹐“聘问”楚君一次。同时中等侯国鲁国的君主﹐又先后受到滕﹑纪﹑杞﹑邾﹑小邾﹑曹﹑郯﹑薛﹑谷﹑鄫﹑邓等小国君主的多次“聘问”。可见当时“聘问”已成为多层次的“朝见”关系。 

    侯国间的聘问﹐有的属于诸侯国间的友好往来。但中﹑小侯国对霸主国的聘问﹐更多地表现为政治经济上的不平等关系。例如鲁国﹑郑国使臣相继“聘问”晋国﹐献送不绝。名为聘问﹐实为献奉。

最近研究

朝聘《周代朝聘制度研究》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李无未博士学位政治制度

本书的重点放在了西周时期,作者从西周朝觐制度、西周聘问制度、西周主管朝聘职官、西周朝聘与巡狩、会盟、乐舞制度的关系,以及西周朝聘的政治功能几方面全面论述了西周朝聘制度。其特色比较鲜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出土铜器铭文、考古发掘遗址、传世文献等证据,揭示了西周朝聘制度的基本面貌与主要特点。

第二、对西周朝聘制度政治作用的认识也很到位。西周朝聘制度研究的价值由此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显现。

第三、考据与分析结合,从纷纭复杂的关系中理出西周朝聘制度的头绪。

需要着重提出的是该文第五章“战国时期朝聘制度的破坏”对朝聘制度的破坏做了深入的剖析。该部分内容无论对于整个周代朝聘制度的研究,还是就战国时期朝聘制度的研究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作者抛开西周朝聘制度的精神本质而注重具体礼仪形式“破坏”的情形而加以论述,非常符合实际。这样对整个周代朝聘制度沿革的线索也就比较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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