π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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π theorem

π定理是量纲分析法的一个重要定理。

当一物理现象可由n个物理量的函数关系来描述,而这些物理量包括有m种基本因次时,则可以用因次分析的方法获得(n-m)个无因次数群。而这个现象的特征可以用这(n-m)个无因次数群的关系形式来表示。这即π定理,是因次分析的基本定理,它是由Bucking-ham于1914年根据物理方程式因次和谐的原理导出的。

π定理:对于某个物理现象,如果存在n个变量互为函数,即F(x1,x2,……,xn)=0。而这些变量中含有m个基本量,则可排列这些变量成(n-m)个无量纲数的函数关系φ(π1,π2,……,πn-m)=0,即可合并n个物理量为(n-m)个无量纲π数。

π定理的解题步骤:

(1)确定关系式:根据对所研究的现象的认识,确定影响这个现象的各个物理量及其关系式:

(2)确定基本量:从n个物理量中选取所包含的m个基本物理量作为基本量纲的代表,一般取m=3。在管流中,一般选d,v,ρ三个作基本变量,而在明渠流中,则常选用H,v,ρ。

(3)确定π数的个数N(π)=(n-m),并写出其余物理量与基本物理量组成的π表达式

(4)确定无量纲π参数:由量纲和谐原理解联立指数方程,求出各π项的指数x,y,z,从而定出各无量纲

π参数。π参数分子分母可以相互交换,也可以开方或乘方,而不改变其无因次的性质。

(5)写出描述现象的关系式或显解一个π参数,或求得一个因变量的表达式。

选择基本量时的注意原则:

1)基本变量与基本量纲相对应。即若基本量纲(M,L,T)为三个,那么基本变量也选择三个;倘若基本量纲只出现两个,则基本变量同样只须选择两个。

2)选择基本变量时,应选择重要的变量。换句话说,不要选择次要的变量作为基本变量,否则次要的变量在大多数项中出现,往往使问题复杂化,甚至要重新求解。

3)不能有任何两个基本变量的因次是完全一样的,换言之,基本变量应在每组量纲中只能选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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