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是指依照《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 导游证,接受 旅行社的委派,为 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1.从事 导游业务的资格:按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
2.从事导游活动的前提:经旅行社委派。
3.导游业务活动内容:向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
凡希望从事导游业务活动的人都必须按规定参加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 颁给导游人员 资格证书。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必须要拥有导游资格证。导游资格证是国家对从事导游服务人员从业资格的证明,有效期终生,虽然说要从事导游职业,还要按照规定获得导游证,但想要跨入导游人员的大门,导游资格证是第一步。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同的省市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请参照本省的报考条件与要求。
主要内容为:
(1)【旅游方针政策与法规及每年的时事政治】
(2)【导游业务】 (含 旅游案例分析)
(3)【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和【地方导游基础】
(4)【 汉语言文学基础】 (四川与湖南的考生须考)
(5)【导游外语】 (外语类考生须考,国语类考生不用考)
主要内容为: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
(3)【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导游服务能力"一科考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
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报名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考试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象广东省去年就考了两次,所以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报名和考试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