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联制

邦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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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联制是指若干个独立的 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如 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邦联制是一种 复合制的 国家形式,比 联邦制松散,是 主权国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例如, 北美独立革命胜利后,13个 殖民地组成了邦联,但不久以后就依据宪法组成了联邦制的国家—— 美利坚合众国; 埃及与 叙利亚等也组成过 联邦。

  它的特点是:

  第一,邦联是根据各成员国所缔结的条约而组成的。成员国除了根据条约而明确表示让予或委托邦联机构的权力外,其他权力仍然保留,维持着成员国主权的完整性。

  第二,邦联既无宪法,无统一的行政机关,亦无统一的国籍、军队和赋税,因而它不是国家主体。

  第三,邦联对成员国没有强制力,各成员国既可将让予邦联的权力收回,也可以自由退出邦联。

  第四,邦联的事务由邦联成员国“首脑会议”或邦联会议按条约的规定共同决定。由上可见,邦联仅是一种国家联盟的形式,它不是国家实体,因此严格说来,邦联算不上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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