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票制是指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一次性征收全年通行费的制度机动车辆,在市区各入城路口收费站按次征收通行费(次票)。
实行“年票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城区现有收费路桥(隧)的作用,缓解市区交通压力的收费问题。 实行“年票制”对于平衡城区路、桥、隧交通,解决车辆堵塞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年票制”主管部门和收费管理单位
实施“年票制”主管部门,收费管理是由其属下事业单位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负责。
(二)本市机动车缴纳年票的办法 机动车必须每年向市政部门一次性缴纳年票通行费(“两年一审”的新车同样每年都要缴费)
新车入户、外地车迁入或者车辆报废,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当从当月起缴纳或者停止缴纳年票通行费。
(三)外地车辆,应当交纳年票通行费;经常出入市区的外地车辆,可以选择缴纳年票通行费或者次票通行费。次票通行费实行单向按次征收,凭票进入市区;进入一次缴纳一次。缴费发票必须保存至离开失去为止,以备查验。
(二)二类车:20座以下(含20座)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年票980元,次票10元。
(三)三类车:21座(含21座)至50座(含50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年票2040元,次票20元。
(四)四类车:51座以上(含51座)客车、5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年票2880元,次票30元。
(五)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年票2640元,次票50元。
(六)出租汽车(的士),年票980元,次票10元。
(七)公共汽车,年票600元,次票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