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缵(1550—1634年),字绍夫,号钟梅,明朝大臣。民间称其为“黄五部”。福建晋江梅林(今石狮市永宁镇梅林村)人。自小聪明机智,胆识过人。万历八年进士,曾两度出任兵部尚书。初任寿州知州,后入为刑部员外郎。累官山东左布政使,就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请停矿税,论劾税使 陈增、马堂,惠政甚著。屡以平盗功,加至兵部尚书。四十年以故官参赞南京机务,为御史 李若星、 魏云中所劾,还家候命。居三年,始履任。四十四年 冬宫中隆德殿遭火灾,克缵抓住时机,上疏力陈弊政。四十七年理京营戎政,后改刑部尚书。四十八年受神宗顾命,褒为“安邦固本大臣”。天启元年冬加 太子太保,越年再次出任兵部尚书。天启四年十二月为工部尚书。时与东林党人不和,被魏忠贤看成同党,但后来与魏也不和,辞职回家。崇祯七年(1634)于家中去世,谥襄惠。著有《数马集》、《疏治黄河全书》等。
黄克缵生 于明嘉靖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550年)。自小聪明机智,胆识过人。嘉靖四十年,倭寇入侵永宁,兄被逮,克缵时十余岁,“慷慨对贼,愿请代兄死,贼奇而释之”。 万历四年(1576年),克缵乡试中举,万历八年成进士。初任寿州知州,后擢刑部员外郎,出知 赣州府,累官山东左布政使。 万历二十九年,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日本攻陷朝鲜时,山东守臣议增兵,令六郡百姓捐军饷45万两,罢兵后仍年征26万两,百姓不堪重负,克缵奏请罢之。境内济宁、 金乡沿河15州县发生水灾,克缵请 折漕 栗粟救济灾民。由于 黄河堤决,河道北徙,济宁及 鱼台、 单县民田淹没无数,年赋十万两银无法缴交。克缵曲加谋划,用其他财赋充填,减轻百姓负担。 明神宗为修建遭火焚毁的乾清、坤宁二宫及皇极三殿,加紧向地方派款。其中尤以矿税为最,大批内监四出 坐索收税,搜刮盘剥,搅得民不卿生。克缵明察暗访,掌握确凿罪证,上疏论劾山东税使陈增贪赃枉法,其爪牙 杀人劫财,奸污妇女,以及临清税使马堂每年课征16万两白银,实际上缴内廷不及半数,余者中饱私囊等贪赃枉法罪行,请求给予惩办。同时建议将所没收的赃款,用以修理黄河堤岸。疏上,不报。灾后,山东连年歉收,税收却依旧催科。克缵力为调剂,与民裁阔狭, 蠲烦苛,惠政甚著。后因多次平盗,功擢升 兵部尚书。 万历四十年,诏以故官参赞南京机务。因遭御史李若星、魏云中无端弹劾,遂归家候命,居3年,才正式上任。 万历四十四年冬,宫中隆德殿遭火灾。克缵抓住时机,上疏力陈弊政,痛述20年来,税使四出,搜刮民财,百姓为缴纳捐税,卖妻鬻儿,而宫中大兴土木,奢华挥霍,耗尽民间膏血;守卫边疆的战士,却饿着肚子上阵,月粮积欠数百万。同时陈诉由于连年灾荒,有的地方已经到了父食其子,妻食其夫的惨境,切望神宗皇帝“大悔前愆,一更旧辙,收罗人才,以济时艰,罢税停织(捐),与民休息,大涣居积,以安边疆”。疏上,又不报。 万历四十七年,召克缵理京营戎政,后改 刑部尚书。 万历四十八年,受神宗顾命,褒为“安邦固本大臣”。不久,复受光宗顾命。 天启元年(1621年)冬,加太子太保,越年,再次出任兵部尚书。其时,朝廷正为“ 三案”(万历四十三年谋杀太子的“ 梃击案”、光宗致死的“ 红丸案”和光宗死的“ 移宫案”)纷争,两派每每为各自利益,互相 攻讦。克缵则执意持平居中,两不依附,常常弄得两头挨骂。有时甚至连卷入派系斗争的熹宗亦感不悦,但他认为“受职自有定分,名节千古不磨”,还是坚持自己的见解。后以病请归,诏加 太子太傅。 天启四年十二月,召克缵为工部尚书。其时宦官 魏忠贤 权倾朝野,炙手可热,又值朝中重建3殿。克缵裁魏珰紫阶石费30万两,珰又取南畿旧殿 废铜。克缵曰:“ 留都定鼎之所,谁敢萌不臣之心迁其 重器者?”声色俱厉。魏珰益怒,遂引疾归。3殿建成后,加封 太子太师,克缵不受。 崇祯元年(1628年),魏党垮台后,起南京 吏部尚书,不就,复遣官存问。 崇祯七年(1634)于家中去世,谥襄惠。墓葬南安二十三都上坝山。[1]
黄克缵当时造炮,还是有相当影响的。例如,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户科给事中应震就上疏说过:“ 戎政尚书黄克缵业捐多金,购闽人之善造者十数人辈至京,同 泰宁 侯造炮于京营,已造成大炮一位,铜重三千斤。”(程开佑: 《筹辽硕画》卷三十八) 天启元年(1621年)四月黄克缵的奏折就叙述过相关情况:“臣任协理戎政时,曾募能铸 吕宋大铜炮匠人来京,铸完大炮二十八位,遣援辽宁备 黄调焕,同壮士陈有功、 顾应泰等三十人,解去辽阳七位。其一位重三千余斤,为李秉诚请去,奉集一发,击毙建夷七百余人,将官二人。此道臣高出之所目击。其余重二千余斤,及一千斤者,分守辽阳 山东,闻再发击毙建夷二千余人。此袁经略之所面赏。今 三炮一埋地中,其二击破,惟有四号者三位,为建夷所得,然彼亦不能用也。所遣三十人,初以为尽于辽矣,今尚存二十六人在宁前,真壮士也。戎政府中尚有大炮十七位,大 佛郎机十二位,若募百人演习而善用,当可当 浙川兵一二万人。此则神器所当急演者也”(《明熹宗实录》卷9,天启元年四月) 按奏折所说,黄克缵铸了大炮28门,参加辽阳之战7门,包括一门最重的3000斤的大炮。其余重2000斤和1000斤的分守辽阳山东。辽阳之战中3门大炮被敌人缴获,但敌人不会用。黄调焕率领的30位炮手,尚存26人。比照墓志铭,略有差异,这是正常的。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说击毙“将官二人”,墓志铭则多告诉了我们这两位将官的名字:“ 火狐狸与哈赤侄。” 黄克缵制造的吕宋大铜炮,其质量还不大可靠,经常炸膛。台湾学者黄一农先生认为:“惟在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的辽沈之役中,在辽阳之战中,明军凭借这些火器仍无法与金军抗衡,即使是新型的‘吕宋大铜炮’也因铸造不精,导致连发过热,无法再装药发射,敌兵因此蜂拥过濠而陷城,并掳获3门四号炮(应为千斤以下)。”(黄一农《红夷大炮与皇太极创立的八旗汉军》)
2004年, 石狮市博物馆从民间收集到一块明代 兵部尚书黄克缵为其堂兄 黄克立撰写的墓志铭。其中关键的是这一段: “余(指黄克缵)为戎政兵部尚书,值建贼(指 努尔哈赤)攻辽阳,京师大震,余命兄(指黄克立)孙(黄)调焕募同安(指 泉州府 同安县)善铸吕宋炮(即 红夷大炮)者十四人,携之入京。铸三十门而上疏解其六于辽,令焕(指黄调焕)为守备,将南京所携工用炮者三十人与之偕。内一炮重三千斤,为参将李秉诚取守奉集堡。夷将火狐狸将二万人来攻城,炮一发击 死贼八百人,歼其二将,乃火狐狸与哈赤侄也……” 根据墓志铭记载:1621年,也就是努尔哈赤攻辽阳的时候,时任兵部尚书的黄克缵委托侄孙黄调焕,从泉州同安招募善铸吕宋炮的14名匠人入京,铸炮30门,其中6门参加了辽阳战役。黄调焕并率南京30名炮手一起参战。其中一门3000斤重的大炮,被李秉诚拿去守奉集堡。夷将火狐狸率领二万人来攻城,大炮每发都要击死800人,并击毙火狐狸和努尔哈赤的侄儿两名敌将[4]。
克缵留下的著述有《数马集》、《杞忧疏稿》、《性理集解》、《百氏绳愆》、《春秋辑要》和《古今疏治黄河全书》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