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清

王海清

中文名 王海清
性别
出生日期 1967年7月
职务 广东省纪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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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在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学习,本科毕业;

1989.09-1992.07,在吉林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2.07-1993.07,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其间在郁南县法院、三水市法院锻炼);

1993.07-1994.06,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书记员;

1994.06-1994.07,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4.07-1997.07,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7.07-1999.12,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9.12-2000.09,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0.09-2002.10,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

2002.10-2008.07,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

2008.07-2008.09,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审判员;

2008.09-2010.01,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

2010.01-2010.06,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0.06-2015.01,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5.01-2017.04,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2013.09在中国政法大学应用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17.04-2022.05,任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2.05-2022.07, 任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广东省纪委常委;[1][2]

2022.07, 任广东省纪委常委;

东莞十四届市委委员,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22年5月,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王海清当选为广东省纪委常委。[1]

2022年7月6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免去王海清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职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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