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给药,普通外科手术,成人1ug~2ug/kg,用于维持麻醉时可用10ug~25ug;外科大手术,成人2ug~8ug/kg,用于维持麻醉时可用25ug~50ug。
妊娠C类。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禁用于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和重症肌无力病人。药液有一定的刺激性,不得误入气管、支气管与粘膜接触,也不得涂敷于皮肤和粘膜。本品非静脉全麻药,常伴术中知晓。
本品为芬太尼的类似物,主要用于μ受体,对δ和μ1受体也有很弱的作用。等效镇痛作用剂量为吗啡的1/5-1/10,起效较芬太尼快,当剂量达到8μg/kg时,可产生深度麻醉。肌注后90%与血浆蛋白结合,分布t1/2为1.4min,再分布 t1/2为17.1min,消除t1/2为164min。在肝脏代谢失活后经尿排出。本品为短效镇痛药,可与氧化亚氮和氧合用,作为辅助麻醉和诱导麻醉药,总量不超过每小时1μg/kg,气管插管前给予总量的75%,术间按需要追加10-50μg/kg。手术时间1-2h时,总量为1-2μg/kg,手管前给予0.75-1.5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