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职称考试

药学职称考试

中文名 药学职称考试
考试性质 全国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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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下旬举行。报名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下旬到1月上旬!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

1.适用人员范围

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专业及级别范围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3.考试科目设置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1.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自2003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2.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3.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事、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

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确认培训定点单位及培训教师。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按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培训。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考试条件

一、初级药师: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主管药师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药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药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药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注: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士、药师、主管药师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四个科目。

具体考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医学伦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药理学、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题型

一、试卷题量、满分及考试时间

每个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分四个半天进行。试卷题量为100题/科,满分为100分/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科。

二、答题方式

药学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试题型结构

考题全部为选择题,题型有A1、A2、B1、A3、A4和X型题,现分别举例如下:

1.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

代谢性酸中毒最突出的表现是

A.疲乏、眩晕、嗜睡

B.感觉迟钝或烦躁

C.心率加快,血压偏低

D.呼吸深而快

E.神志不清或昏迷

【答案】D

2.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

男性,55岁,因骨折致损伤性休克,血压90/70mmHg,中心静脉压10cmH2O,在10分钟内经静脉输入等渗盐水250ml后,测中心静脉压为10cmH2O,血压100/80mmHg,此时,最佳治疗方案是

A.补充血容量

B.应用血管扩张剂

C.应用血管收缩剂

D.应用强心剂

E.应用皮质类固醇

【答案】A

3.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

女性,33岁,急性阑尾炎、妊高征急诊输液治疗。患者出现头痛,血压160/105mmHg,予以硫酸镁解痉治疗,患者腱反射消失,呼吸10次/分,考虑

1.患者此时可能合并

A.高钾血症

B.低钾血症

C.低钙血症

D.低镁血症

E.高镁血症

【答案】E

2.此时首要处理为

A.扩充血容量

B.利尿

C.降血压

D.静脉缓慢输注葡萄糖酸钙20ml

E.停止输入硫酸镁

【答案】E

3.若患者症状无缓解可以

A.补钠

B.透析

C.降血压

D.静脉缓慢输注葡萄糖酸钙20ml

E.利尿

【答案】B

4.A4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

女性,59岁,被汽车碾压骨盆后3小时而送至医院。查体:病人谵妄,皮肤发紫、四肢厥冷;血压60/40mmHg,脉搏细速

1.考虑其可能存在的休克为

A.创伤性休克

B.神经源性休克

C.心源性休克

D.过敏性休克

E.感染性休克

【答案】A

2.可诊断为何种程度的休克

A.休克早期

B.休克代偿期

C.轻度休克

D.中度休克

E.重度休克

【答案】E

3.目前需首先处理的是

A.摄X线片,了解骨折情况

B.腹部B超,了解腹部脏器损伤情况

C.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D.立即输平衡盐溶液和全血

E.立即插导尿管,了解有无尿道损伤

【答案】D

5.B1型题(最佳配伍题)

(1~2题共用备选答案)

A.中心静脉压偏低,尿量少

B.中心静脉压偏低,尿量多

C.中心静脉压很低,尿量多

D.中心静脉压偏高,尿量多

E.中心静脉压很高,尿量少

1.提示血容量不足

2.提示液体量已补足

【答案】1.A    2.D

6.X型题(多项选择题)

破伤风的典型临床表现有

A.神志不清

B.牙关紧闭,苦笑面容

C.上肢屈曲,手呈鹰爪状

D.角弓反张

E.腱反射亢进

【答案】BDE

考试时间

 

2013年初级中药士考试时间为5月18日,初级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考试时间为5月18、19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通过标准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成绩管理

  药学职称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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