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辽宁省锦州市烟酒公司乳品厂副厂长,辽宁省锦州市委组织部干事,辽宁省锦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辽宁省锦西市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物价局物价监督检查司检查二处处长,国家物 赵小平价局物价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国家计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司长,国家计委价格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
2006年6月—2008年3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局长。
2008年3月—2009年2月,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9年2月—2012年1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 [1];2011年3月,兼任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10月—2015年2月,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2015年2月—2015年7月,任中央第二巡视组副组长,进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开展专项巡视工作。
2015年7月,任中央第十巡视组副组长,进驻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招商局集团进行专项巡视。
2012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赵小平同志因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的辞职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小平同志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并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1]。
2018年2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赵小平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