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景文

曾景文

中文名 曾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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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曾景文,男,香港路政署前助理署长。

人物事件

麦齐光、曾景文与律师团队大合照麦齐光、曾景文与律师团队大合照麦齐光和曾景文被控于1985年至1990年间,藉互租对方单位串谋诈骗政府,向政府申领租津,并使用津贴申请书误导政府,涉及诈骗的租津共57万港元。

2013年,两人在区域法院被定罪,各判监8个月,缓刑2年。两人其后上诉,上诉庭指原审法官就两人是否出资购入对方物业的裁断出错,但不影响作出两人确实有金钱得益的结论,维持原判。两人再上诉至终审法院。

2016年1月6日,终审法院法官指出,公务员“互租”对方单位本身不属违法,但有关行为可能在观感上令人“尴尬”。而控方亦没有新的证据支持控罪,故终院裁定两人上诉得直,撤销二人“串谋诈骗”的定罪及判刑,又下令控方支付辩方所有讼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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