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省(越南语: Gia Định Tỉnh)为越南旧省名,阮朝明命年间置,其驻地在今 胡志明市(越南语: Thành phố Hồ Chí Minh)。
阮朝建立后,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都效仿中国 清朝。阮圣祖 明命十二、三年间(公元1831~1832年)将全国改置为三十个 省,省下辖 府、 州、 县。 嗣德十二年(公元1859年),法军入侵湄公河三角洲,阮朝无力抵抗,接连失地。 嗣德帝只好派大臣 潘清简到嘉定与法人议和。嗣德十五年(公元1862年)阮朝与法国签订《第一次 西贡条约》(壬戌条约),越南割让嘉定省、边和省、定祥省于法国。
阮朝的龙兴之地嘉定省沦于法国殖民者之手,有辱国体,朝廷威信扫地。阮朝从此 丧权辱国,逐步沦为法国的殖民地。
明命十三年(公元1832年),朝廷下旨将原嘉定城(越南语: Gia ĐịnhThành)地域析置为六省(边和省、嘉定省、定祥省、 永隆省、 安江省、河仙省,史称 南圻六省,越南语: Nam Kỳ lục tỉnh)。
嘉定省下辖三府(新平府、新安府、西宁府)九县,因其地经济发达,又为阮朝 龙兴之地, 阮朝朝廷特 任命 定边总督(越南语: Định Biên Tổng đốc ,辖嘉定、边和两省军政)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