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业务,是民生银行开发的标准化融资产品,即“1(不动产抵押)+N(其他补充担保措施)”的组合担保融资模式,是指中小企业客户以不动产抵押为主担保方式,并追加其他补充担保措施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民生银行给予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值150%的短期融资业务。
1、融资额度高;
2、担保方式灵活。
1、成立二年(含)以上或主要股东(含实际控制人)在本行业从事三年(含)以上;
2、主营业务清晰,所属行业为当地的优势行业或特色行业,无不良记录;
3、企业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无恶性不良信用记录;
4、客户信用评级原则上为B4级(含)以上。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所需的资金缺口而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15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最长不超过1年(含)。
按照具体情况商定。
1、以符合民生银行要求的房产办理抵押;
2、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如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提供民生银行认可的其他辅助担保措施。
1、抵押物评估登记费用;
2、公证费用;
3、保险费用。
到期一次还本,或根据受信人实际情况分期偿还本金,并按月或按季付息。
1、业务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授信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
3、落实担保,办理相关担保登记、公证和保险手续;
4、获得融资,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额度;
5、归还融资,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还款。
1、一般授信业务所需的基础材料;
2、抵押物权利凭证复印件;
3、抵押人为授信企业以外的第三方企业的,应提供第三方企业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或联营、合伙协议复印件;
4、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抵押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第二住所房产证或第二住所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