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分行副行长、总行人事局副局长、总行评审三局局长,北京市分行行长、总行人事局局长,中国农业银行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和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1]
1983年08月大学毕业后到农牧渔业部参加工作,后在国家经委、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工作。
1994年03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曾任黑龙江分行副行长、总行人事局副局长,
2006年07月,任总行评审三局局长.
2008年12月,任北京分行行长。
2010年12月,任总行人事局局长。
2013年1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2016年1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
2018年09月,任农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2018年11月至2023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1]
2018年9月5日,工商银行公告称,执行董事、副行长王敬东因工作变动,于2018年9月5日向银行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银行执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副行长职务。
2018年11月12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敬东为股东代表监事。
2018年11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会议选举王敬东为监事长。[2]
2021年9月,农业银行发布公告,公司决定提名王敬东为该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继续担任该行股东代表监事。
2021年11月11日,农业银行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敬东为股东代表监事,
2021年11月12日,农业银行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选举王敬东任监事长。
2023年2月7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公告称,该银行监事会收到王敬东的辞呈。因年龄原因,王敬东辞去农行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和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规定,王敬东的辞呈自送达农行监事会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