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07月,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留校工作,任吉林大学法学院辅导员、团委书记[1]
1987年07月至1992年03月,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
1992年03月至1994年05月,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1994年05月至1996年05月,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1996年05月至1998年09月,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1998年09月至2004年08月,任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2004年08月至2006年01月,任长春理工大学副校长;
2006年01月至2006年05月,任长春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
2006年05月至2013年04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3年05月至2017年12月,任长春理工大学党委书记;
2017年12月,任吉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2]
2018年01月,任吉林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
2018年07月,任吉林省委委员、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吉林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05辞去)。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21.05辞去)
2018年7月17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递补省委候补委员骆孟炎为省委委员。[4]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骆孟炎因工作变动辞去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