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2016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学文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