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中并筋指为解决无法获得足够直径钢筋及配筋密集引起设计、施工的困难,将几根钢筋并在一起的布置方式。也指用此种布置方式布置的钢筋束。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对适用于并筋的钢筋最大直径及钢筋数量进行了限制:直径28mm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3根;直径32mm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2根;直径36mm及以上的钢筋不应采用并筋。
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2015年版)的4.2.7条文说明中提到:相同直径的二并筋等效直径可取为1.41倍单根钢筋直径;三并筋等效直径可取为1.73倍单根钢筋直径。二并筋可按纵向或横向的方式布置;三并筋宜按品字形布置,并均按并筋的重心作为等效钢筋的重心。
在国家标准图集16G101-1P62页中,对梁并筋等效直径及最小净距做出要求
单筋直径d(mm) | 25 | 28 | 32 | |||
并筋根数 | 2 | 2 | 2 | |||
等效直径deq(mm) | 35 | 39 | 45 | |||
层净距S1(mm) | 35 | 39 | 45 | |||
上部钢筋净距S2(mm) | 53 | 59 | 68 | |||
下部钢筋净距S3(mm) | 35 | 39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