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陇南市宕昌县级调研员、一级调研员,陇南市宕昌县二级巡视员。
1981.09—1985.07,甘肃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9.04,陇南地委农工部工作;
1989.05—1990.09,陇南地区扶贫办工作;
1990.10—1991.01,陇南地委统战部工作;
1991.01—1993.03,陇南地委统战部秘书科副科长;
1993.03—1998.02,陇南地委统战部秘书科科长;
1998.02—2001.09,陇南地委统战部副部长;
2001.09—2005.03,陇南地委副秘书长;
2005.03—2010.01,中共徽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0.01—2010.08,陇南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0.08—2011.01,武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1.01—2014.01,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4.01—2021.04,陇南市宕昌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2021.12,政协陇南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1]
2019年11月3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李平生拟晋升二级巡视员。[2]
2021年1月18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李平生拟提名为市(州)政协副主席候选人。[3]
2021年4月19日,宕昌县领导干部大会在县委三楼会议室召开,省委、市委决定:李平生不再担任中共宕昌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4]
2021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陇南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平生为政协陇南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1]
2021年2月25日,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