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凤兰

杨凤兰

中文名 杨凤兰
毕业院校 北京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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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杨凤兰杨凤兰20世纪60年代,正在插队的杨凤兰进入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斯瓦西里语并成为该专业的第一批毕业生,70年代,杨被分配到坦赞铁路建设工地担任斯语翻译,并在坦与援外的同事结婚生子,援建工作结束后回到国内。

20世纪90年代,她借坦桑尼亚对中国开放投资的契机,重返坦桑开始商业活动。[1]

从商经历

杨凤兰在坦桑尼亚的投资,最为有名的是坦经济首都达累斯萨拉姆使馆区内的一家中餐馆“北京饭店”。几位在坦中国商人在接受搜狐国际采访时称,北京饭店并非Wildleaks所称是达累斯萨拉姆最大的中餐馆,但毫无疑问这家餐厅在坦桑曾声名赫赫,但已于2014年关闭。[1]

曾担任坦桑尼亚中非民间商会副主席及秘书长,并在坦拥有其它多处产业,在华商群体中向以和坦桑政府人士关系良好而著称。[1]

人物事件

走私象牙

2000年至2004年期间,杨凤兰与两名坦桑尼亚男子走私860件象牙,受害大象多达400头。据Wildleaks报道,坦桑尼亚国家及跨国重罪调查组(NTSCIU)专门设立特别小组,对杨凤兰进行了历时一年的跟踪调查。杨被捕前一度搬到乌干达,从坦桑尼亚消失,但一周前回坦时,被特别小组迅速逮捕,之后被移送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最高法院,她所承认的罪行会给她带来20至30年刑期。[1]另据Fox新闻报道,杨的罪名还包括为盗猎团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购买武器及汽车,并为了犯罪团伙的顺利运营贿赂官员。[1]

犯罪被控

2015年10月8日,杨凤兰被控领导象牙走私犯罪集团,14年内走私象牙重量高达1900公斤,涉案金额约为54亿坦桑尼亚先令(约270万美元),为目前非洲规模最大的象牙走私犯罪之一。[1]

案件审理

2016年5月9日,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报道,公诉方指控杨凤兰在2000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间透过走私象牙获利54亿坦桑尼亚先令(约合1605万元人民币)。案件原定5月9日在最大城市达累斯萨拉姆的一所裁判署开审, 但在现场的BBC记者阿瓦米说,法院再度押后案件至5月23日。[2]

2019年2月19日,杨凤兰被坦桑尼亚法院判处监禁15年,罪名是组织往来于亚洲和坦桑尼亚的犯罪集团。此外,被起诉的两名男子也分别被判处15年徒刑。这三人还同时被判须共同缴纳罚款1300万美元,否则刑期将增加。这一数额是他们所走私象牙制品市场价值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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