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四中全会于2009年9月15 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4人,候补中央委员163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员和从事党建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全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如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问题。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总结了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这就是: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这些基本经验,必须倍加重视、倍加珍惜,必须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说到底是要不断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实效。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此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表明党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得到了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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