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国土资源局

中文名 襄汾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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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汾县国土资源局是2002年5月由土地局和地矿局合并组建而成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依法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及测绘管理工作。现有干部职工144人,内设办公室、监察股、矿管股、地管股和测绘股,下辖稽征所、地价评估所、测绘队、地产交易所、土地收储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和13个乡(镇)国土所。

近年来,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忠实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为目标,以优化国土资源配置为主线,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对外公开收费标准、时限和程序,对内实行限期督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会审制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05年、06年连续两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06年被省厅评为“执法监察先进单位”;05年、06年、07年连续3年被临汾市国土资源局授予“综合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2-2005年连续4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06年-2009年连续4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红旗单位”。2008年4月,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三等功。2009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局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进单位”。

今后,襄汾县国土资源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爱、树、建”等专题活动,一如既往地发扬与时俱进、争先创优的拼搏精神,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

1、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2、拟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地方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县相关政策。

3、组织编制和实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以及矿产资源的调整评价与勘察规划。

4、监督检查《土地法》、《矿产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全县有关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5、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划定、调整、补充和保护等。

6、负责全县土地地籍管理、土地确权、定级、登记与变更及各类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登记发证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负责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8、负责全县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

9、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地勘成果、地质资源材料汇总、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等管理。

10、按规定负责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出租的管理,组织矿山企业的年检等。

11、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编制防灾预案等。

12、负责地下水勘察管理和矿泉水、地热资源勘察、开发的监督管理。

13、组织协调国土资源工作对外交流,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县境内开展的勘查、开发项目。

14、根据规定,管理县测绘部门。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要职能:

合理制定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负责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

地产交易所主要职能:

1、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国企改革、土地资产处置提供服务。其中包括地产交易过程中受理登记、证件审验、权属调查、勘测定界、土地价格测算、发布公告以及相关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2、承办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前期开发,并负责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活动;为建设用地、地产交易、存量土地发布信息。

3、承办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全程商务代理;负责为用地者提供土地利用、地产交易、建设用地投资方向分析等口头书面的政策、法律、技术咨询服务。

地价评估所主要职能:

1、受襄汾县土地估价委员会和襄汾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开展辖区内城乡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2、负责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宗地地价评估。

3、开展行政划拨土地建设项目用地的地价评估工作。

4、负责全县国营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国有土地资产的产权界定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土地交易的地价评估工作。

稽征所主要职能: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费和补偿费的核定和合同签订,进行矿产资源管理费和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测绘队主要职能:

负责对矿山企业井上、下对照测量、超层越界鉴定、矿石采出量的评估及矿山有关技术测量和图纸的编绘和地籍测绘。

测绘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1、依法管理全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的社会服务,管理和保护本县范围内的测量标志,负责测量标志拆迁手续的初审报批。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

2、负责本县申报丁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初审报批,对丁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进行年检。

3、依法管理全县的测绘项目登记。

4、依法管理全县测绘市场,监督县内测绘项目的招投标。依法查处违法测绘案件,负责测绘行政处罚。

5、负责全县需要出版或展示地图的初审报批工作。

6、按法定权限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所主要职能: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做好本乡(镇)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利用、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和实施工作。

3、搞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组织实施的日常监管;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7、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调解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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