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本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乡预算。
(五)、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社会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公文处理、文件起草、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工作;负责会务组工作安排,领导批办件催办落实反馈工作;协助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村工作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机关值班、安全保卫,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勤、考核、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工作,管理机关房产、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负责做好党务、政务、人大、纪检、老龄、关工委日常工作;做好接待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南皋乡乡人民政府二楼
负责救灾救济工作。调查核实和统计上报各种灾情,发放、管理救灾物资,并检查救灾物款的使用情况;负责本地区内生活困难群众的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以及“五保”户的生活救济;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对烈军属和伤、残军人进行优恤;负责殡葬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残联工作职责:负责全乡残疾人办证申请,规范残疾人档案,帮助残疾就业以及解决残疾人生活、住房、治病等困难问题。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南皋乡人民政府一楼
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农牧业扶贫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出扶贫的战略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方案,并加以贯彻落实。制定农牧业扶贫中长期规划,编制扶贫的年度计划,提出实施规划、计划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按计划拨付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各项扶贫建设项目进行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对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审查、立项、批复,负责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对项目实施情况负责跟踪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农牧业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为上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搞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农牧业扶贫信息工作;负责全区农牧民贫困状况监测统计;负责扶贫宣传工作。协调农牧业重点产业开发工作,协调小康工程建设工作。承办上级政府、市扶贫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南皋乡人民政府二楼
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符合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乡镇政府和县安监局。组织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有资质单位委托县安监局举办的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配合县安监局依法实施有关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事项。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数据,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纠纷调解,信访接待
办公地点:南皋乡人民政府一楼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矫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南皋乡司法所办公楼
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贯彻实施地籍管理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办公地点:南皋乡人民政府一楼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伤残救助。
办公地点:南皋乡计生服务办公楼
编制乡财政年度预决算方案、报告,审核乡机关部门、乡属单位的预算收支计划;负责全乡农业税收的收缴工作;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核算预算外收入情 况,按各部门预算划拨经费;管理核算乡机关、乡属单位的资金和帐目;管好用活镇属资产,处理乡属单位、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农村财务人员,根据实际任免和调整农村财务人员;负责乡机关部门、乡属单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针对群众对单位反映的热点问题实施专项审计等;做好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开展农经工作;推动村级财务公开和加强财务管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完善和健全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搞好农经统计与信息利用。
办公地点:南皋乡人民政府一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宣传贯彻党委、政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和正面宣传为主;负责广播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广播站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工作;维护管理好广播站的广播电视设备,保证广播电视设备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排除;做好全乡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系统(“村村通”工程)的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管理好全乡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发射业务,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主管局等各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式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问题活动;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手机、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居文化室工作;受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文化市场;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南皋乡文化站办公楼
负责林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护林防火;开展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南皋乡林业站二楼
依法承担动物防疫和强制性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和疫病的调查、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履行畜牧业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草原管理、生产统计;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南皋乡畜牧站三楼
农机具购买,农业技术指导培训。
办公地点:南皋乡人民政府二楼
城乡规划。受理,提请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选址,勘察并签署意见;乡规划所人员现场放线、验线;房屋建成后,对房屋进行验收,房屋验收合格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认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办公地点:南皋乡人民政府二楼
卫生院按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做好日常门诊、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和康复工作,应用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防病治病,参加抢险救灾急救等卫生工作,参与医疗卫生科技话动和收集有关资料;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推行计划免疫,开展食品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技术指导和职业病防治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村卫生室和个体医务室的管理和技术监督指导工作,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有计划地选送培训乡村卫生人员,逐步实行各种形式地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
办公地点:南皋乡卫生院一楼
联系人:刘海
16.教育站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成人教育;具体制订辖区内小学、幼儿教育、的规划设计、布置调整、校舍建设、危房改造方案并实施,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主动接受党委、政府领导,搞好与政府的协调工作,负责适龄儿童入学、辍学,确保义务教育的质量;负责辖区内师资队伍建设,职务聘任、培训调配、考核等;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办公地点:南皋乡教育站一楼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办公地点:南皋乡人民政府旁边
联系人:李志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和要求,制定本乡的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掌握本乡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配合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情况调查,向县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用工需求信息。受县就业服务中心委托,办理本乡失业人员的登记,统计和有关手续,为下岗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负责本乡范围内技工学校招生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照国家关于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开展职业培训鉴定的有关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本乡各类企业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受县劳动争议委员会的委托,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配合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办公室做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社会保障政策,努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负责本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管理;受县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委托,开展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负责核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动态跟踪管理等服务;负责完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南皋乡政府一楼
(1)收缴参合资金。(2)办理合作医证。(3)审核,上报、公示医疗费用。(4)做好政策咨询服务。
办公地点:南皋乡政府一楼
联系人:文朝凤
小型以下水利建设项目(人畜饮水项目、渠道防渗、堤坊建设、小山塘建设)申报,实地勘测设计,完成材料收集并上报县局。
办公地点:南皋乡政府一楼
联系人:李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