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回购

中文名 央行回购
分类 正回购、逆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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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立 公开市场业务 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一批能够承担大额 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 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对象,目前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共包括40家商业银行。这些 交易商可以运用 国债、政策性 金融债券等作为交易工具与 中国人民银行开展 公开市场业务。从交易品种看,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 债券交易主要包括 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 中央银行票据。其中 回购交易分为 正回购和 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 中国人民银行向 一级交易商卖出 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 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 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 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两种,前者为央行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 债券,一次性地投放 基础货币;后者为央行直接卖出持有债券,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 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 短期债券,央行通过发行 央行票据可以回笼 基础货币,央行票据到期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简单的理解下,央行(也即中国人民银行)正常业务之一 就是为适应通胀的市场,而投放人民币。

概念

央行回购就是 央行收回人民币的过程,结果是减少流动性。 通过 卖出有价证券(主要是债券)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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