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

婚前性行为

中文名 婚前性行为
概念 男女双方未结婚时发生的性行为
目录导航

行为范畴

婚前性行为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就是男女双方还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

性科学研究按照性欲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

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一是核心性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

二是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

三是另类性行为。

婚前性行为属第一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为。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婚前性行为。但是婚前性行为是被道德保守主义者反对的。从调查数据来看,仅有15.26%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要“坚决反对”;12.77%的人虽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但可以“理解”;32.68%的人则认为,只要真心相爱,婚前性行为无需指责;还有28.83%的人把婚前性行为划入了“个人隐私”的领域。因此,就大多数人而言,婚前性行为是得到认可的、宽容的。接近八成的人认为,在道德之路上应为婚前性行为亮绿灯。

社会现状

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根据2014年中央机关刊物《求是》的直属杂志《小康》发布“中国人性健康感受”报告,与1994年相比,2012年国人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提高了30%,达到了71.4%。专家表示,虽然现在不再提倡晚婚,但等到23岁或者25岁之后再发生性行为是很难的。但是现代社会的婚前性行为和其它问题交织而错综复杂,所以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审慎对待婚前性行为才是正确的方法和态度。

产生原因

婚前性行为产生的主观因素有如下几种:

①恋爱中双方过于亲昵无法抑制性的冲动

②恋爱期间一方恐怕另一方变心,有意造成性关系的事实以便达到与另一方结婚之目的

③青少年出于好奇心和性体验心理

④要求结婚但不符合法定条件便先同居而后登记

婚前性行为产生的主要社会原因有如下几种:

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①人性的解放、婚姻观念的改变、避孕用品的发展使社会对婚前性行为较前宽容多了,青少年男女对于性关系发生的担心和顾虑大大减少

②大众文化传播媒介过多渲染情爱,对青少年的性刺激大为增强

③性成熟期提前、性欲望的实现与婚龄到来之间有一个较长的等待期,使性生活提前成为可能

④社会的都市化,家庭在青少年进入社会的过程中的重要性下降了

⑤性价值、性道德教育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对性行为的监督弱化了

热衷原因

年龄过晚

在古代,男女结婚都很早,一般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了,而且由于避孕措施的不发达,人们也往往会倾向于保持婚前贞洁。即使是现代社会的男女,十四五岁基本也都没有性经验。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法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规定法定婚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且无论是国家倡导,还是个人工作生活的考量,人们都往往倾向于晚婚。而且,人从进入青春期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十年左右的时间,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晚婚和不婚,所以要求所有的人婚前守贞是不现实的。生理发育年龄的提前,社会上“性文化”的充斥,避孕措施的进步和完善,都让“婚前性行为”变得并非不可接受。

婚前性行为具有现实性并不只是因为“性需要”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作为一种社会趋势,其实是无害的。《花花公子》杂志在70年代初的一项以已婚女性为对象的调查表明,55岁以上年龄组中只有31%有过婚前性交,最年轻的年龄组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却高达81%。最极端的数字来自瑞典,男女两性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均高达95%。在那些婚前性行为已成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国家,很难认为这种行为还是违反社会性规范的行为。因为所谓规范就是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某种行为一旦成为大多数人的实践,就不应当被认为仍是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了。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教授潘绥铭的调查中,从20岁往上,年纪每大5岁,对婚前性的宽容就降低10%。

相互试验

当代社会,由于环境污染、食物污染等原因,滋生了很多奇怪的疾病,当然,男性女性疾病也不少。不少医院的男科妇科整天都络绎不绝的,不少人整天跟不孕不育疾病斗争。

提出婚前性,也许并非全然为了试验对方,还是对自己的一种试验。提出婚前性,想要试验一下在对方的面前自己不是性无能或性冷淡,如果是性无能或性冷淡的话,那么婚姻的和谐程度可能会大打折扣。

兴致使然

没有经历过性行为的人多半是谈不上成熟的。因为他或她无法从一些细节的感受和交流中,感受自己被对方爱抚,这种爱抚是有所为也是有所不为,是放荡也是忍耐,是温柔也是野蛮。

对于一个没有和你结婚,并且暂时还没有想好或者是不愿意把身体交给你的人来说,也许就只能是爱抚、体谅和忍耐了。在我们看来,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就更是一种爱了,是这种爱让他们变得理智,变得能压抑住方刚的性趣,变得虽迫却又能待,变得能够在欲望与责任间进行权衡,而这后面的成熟远比仅仅靠性行为获得的成熟要可靠、长远和劲道得多。

认为只有给他了,才是真的爱他

现在流行这么一句话——爱他就给他。认为双方相爱就一定非得把身体给对方,而且这种给必须是在婚前,在他完全不能给她于任何保障的婚前?

于是乎,为了检验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有些人就提出了婚前性,看看对方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可是这是否不公平呢?如果你真的爱他(她),并且想得到他(她),那就好好对他(她),用真心对他(她),解决好他(她)所有的后顾之忧,打消他(她)心中任何的顾虑,让他(她)做到心甘情愿,并且义无反顾地给你。

检验和谐

导致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婚姻的不性福,不和谐。于是,有人就外出寻找刺激与新鲜了。为了检验婚后的和谐,有人便提出婚前性了。

只为欲望

可是男女两人性生活的和谐与否,并不是可以简单地从婚前短期的同居中得到验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理周期,还有生活环境和工作压力都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同时最为重要的是通过性技巧是多半可以把不和谐弥补过来的。

鉴定经验

当代社会,有的人追求对方是处身,有的人则追求性爱经验丰富的异姓。这部分追求性爱经验丰富的人,则会提出婚前性。当发现对方性经验丰富以后,才会决定和对方交往。

在鉴定对方的性经验的同时,他(她)还为了满足自己自身的愉悦。

不过,在大男人主义还未彻底根除的情况下,婚前性对女性的伤害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女性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必须谨慎。

反对观点

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人群认为,婚前性行为破坏了传统道德使 婚姻家庭关系的基石受到破坏。具体有以下几种观点:

受害者

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的发起者大多数是男性而直接的受害者却是女性。有婚前性行为的女性不仅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且受到男性精神上的打击。当男方知晓女方有这类问题时恋爱关系常被立即中止或使婚姻关系严重恶化。这是很多年轻男女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主要理论。

影响人际

在性行为上的松弛往往造成对婚姻采取轻率态度,一些婚姻关系被“露水夫妻”所代替,即使结婚以后也会隐藏危机。如有的因有婚前性行为,婚后夫妻间互相猜疑怀疑对方另有 外遇;也有的婚前有性行为,婚后恶习不改另求新欢造成家庭的破裂。

女方压力

女方常感受到各种压力和指责产生自卑心理,如果与婚前发生性行为的男子结婚,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女方的心理会逐渐平静;如果 怀孕以后又被抛弃,对她的一生则可产生重大影响心里留下一片永远抹不去的阴云和创伤,她可能对男性产生敌意选择 独身主义;或者改变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而“破罐子破摔”;或者以自杀逃避现实;或者仓促与他人结婚以遮丑。

生育问题

有的因为多次流产造成终身不育,即使今后生育也易于发生产科并发症。一些因为婚前性行为造成非婚所生子女受到社会歧视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包袱。但这是不使用避孕措施所带来的结果,和婚前性行为无直接关系。

稳定性差

许多事实证明,婚前同居者并未在家庭生活中显示出优越性。婚前同居往往只有性关系没有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关系,因此这种关系并不稳定,同时也会出现另一个极端的变化。原来恋爱双方相互平等自由选择的关系被婚前性关系所破坏,男方认为女方再也离不开自己故对其态度随便任意支配。相反女方则因委身于对方害怕或担心男方变心,故对其一再迁就容忍即使男方有较大缺点也不得不将就成婚,有些人更是因怀孕而完婚,并非出于两人的真正爱情婚后难免不发生悲剧。

婚前性行为不经过身体检查很容易传染疾病殃及双方及下一代的健康。

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给有些坏人以恋爱为名而行玩弄女性之实以可乘之机。

心理分析

国外有一项调查发现,有百分之四十的女性在没有结婚前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百分之五十的女人表示愿意发生婚前性行为。

1、性自由心理

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中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导致很多男友都追求性自由,满足自己的性欲望。

2、性好奇心理

在当今文化环境中,性巳渐渐撕去了遮遮掩掩的面纱。对于有些女青年来说,已不是“谈性色变”,羞于启齿,而是谈性欲如同谈食欲似的轻松、正常。但是中国毕竟是一个传统的国家,对于性教育方面还很缺乏,许多书籍刊物偏重于性器官、性生活内容的介绍,性心理、性道德教育贫乏,加之影视中性审美镜头的增多,以及马路、大街上搂腰搭肩,抑或拥抱、接吻现象时时会映入眼帘。导致很多人对性既有一些了解,但是又不深刻与客观,从而激发了她们的性好奇心理。

3、爱与性结合心理

社会进入高层次、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

“已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使理智巳难以抵御。

4、感激付出心理

虽然很多女孩也懂得贞操十分重要,绝不应该轻易奉献,但在对方倾慕爱恋之情的不断激荡下,便坚守不住防线。有的或因对方对自己殷勤倍加,在学习、生活上给自己以极大地帮助,或因对方为自己亲属解决了许多困难而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常常感到余心不安,加报感激之情由然而生。

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当对方提出性要求时,担心拒绝会伤害对方的心,于是把满足对方的性要求当作感激他深情厚意的回报,这类情况在调查中占18.3%。

5、用性增强感情

有的人把“性”作为衡量爱情的尺码,认为只有性方能维持爱情、发展爱情。有的认为,婚前发生性关系是恋爱的程序化要求,必经之路,提早发生,可以早日确定关系,使爱情升级、深化,加固双方凝聚力。在这种性爱观念的支配下,过快地献出了自己的全部。

6、增加安全感

有的人感到对方符合自已的择偶条件,是理想中的“美女”,一见钟情,大有“过了这村没有这店” 之感触,在恋爱过程中表现主动。然而,对于有些人来讲,对方越主动,反而自视过高,甚至产生对对方不放心的担忧感,过于谨慎起来,态度模棱两可。

为了表示自已的真诚,有的人便急匆匆以身相许,有的为了不被对方抛弃,也采取了这种所谓“能栓住对方心”“以性锁情”的既不成熟又不明智的拙劣之举。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